天门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实施意见》(鄂政办发〔2020〕39号)、《2020年湖北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天门市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规定和要求编制。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间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天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tianmen.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天门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728-5332353)。 现将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
1、强化组织领导 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
根据《2020年湖北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天门市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文件精神,市农业农村局专门召开党组会议研究信息公开工作,成立市农业农村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徐毕敬任组长,分管领导宋智敏任副组长,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任成员,在局办公室成立领导小组、信息中心专人负责政务公开日常工作。研究制定了《市农业农村局2020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政务公开工作总体目标、主要任务,细化各部门科室责任分工要点,确保每项工作要点落实到位。
2、推进重点公开 提升政务公开服务能力
将政务公开工作作为推动部门法治建设的主要内容,纳入全系统学习范围。局机关党组专题研究部署了年度政务公开工作,组织全体机关成员和直属单位负责人参加政务公开工作学习培训,重点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实施意见》(鄂政办发〔2020〕39号)、《2020年湖北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天门市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等文件内容,强化全局干部依法公开、主动公开、及时公开的意识,掌握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3、搭建互动平台 拓宽政务公开参与渠道
一是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微信公号等传统媒体进行政务公开,定期组织专家参与市电视台、市电台《垄上行》、《垄上行大讲堂》、《金色田野》等三农节目,积极参与电视问政、在线访谈等活动,回应社会关切,解读三农政策,在省市媒体发布宣传报道20余篇。二是申请天门农业微信公众号平台,由专人负责信息校对与上传,保持一周5篇以上更新频率,发布农业政策解读及农业生产相关信息。三是做好政务互动回应,结办人大政协提案28篇,回应市委书记专属专栏12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按照市政府政务公开统一管理建设要求,进一步增强政务公开的主动性、时效性,全年通过天门市政府网站公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92条,天门农业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34条(2020年11月申请创建)。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应提供相关数据)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决定、公告、通告、意见、通知,以及标题采用“规定”“办法”“细则”“规范”“规程”“规则”等字样的公文,一般情况下属于规范性文件) | 11 | 0 | 70 |
其他主动公开文件(含以本单位或本单位办公室名义正式签发的、除规范性文件以外的主动公开文件,可参考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其他主动公开文件”栏目数据) | 121 | 0 | 84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9年事项数) | 本年增/减 (指2020年增加或减少的事项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 处理决定数量 (指2020年办件量) |
行政许可 | 4 | 0 | 29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指行政许可以外的政务服务事项,含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行政给付、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和其他类,以及公共服务事项) | 24 | 32 | 269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9年事项数) | 本年增/减 (指2020年增加或减少的事项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 处理决定数量 (指2020年办件量) |
行政处罚 | 33 | -24 | 9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9年收费项目数) | 本年增/减 (指2020年增加的收费项目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指2020年以政府集中采购方式采购的项目总个数) | 采购总金额 (指2020年以政府集中采购方式采购的项目已支付的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8 | 8021803.68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我局开通了依申请网上申请、当面申请、邮件申请等多种途径,2020年,没有接到依申请公开受理申请。无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本年度无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问题表现在:一是信息公开的主动意识还不强,信息来源被动。二是信息公开的水平还不够,服务能力还有待提升。三是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性、责任机制有待进一步加强。四是在财政信息、公众互动、部门权力清单等领域信息公开有待进一步深入。
2021年我局将重点从以下几点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进一步明确细化各部门科室信息公开责任分解,加强内部专业协调,明确信息公开范围,完善信息公开程序,努力做到不遗漏,不延迟。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机关效能建设考核,对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到位引起的举报、投诉将进行通报,造成严重影响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2、对农业系统专兼职信息人员和网站信息维护人员定期开展业务培训,重点培训政务信息的撰写、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信息维护以及新闻宣传知识,提高信息人员信息宣传的工作能力和水平。
3、进一步加大农业职能、财政信息、行政审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的公开力度,增加一些符合三农服务需求的内容。着重加强乡村振兴战略、农业互联网+、精准扶贫等重大决策信息解读工作,进一步增进公众对当前三农工作的了解。加大财政预算和“三公”经费的公开力度,做到信息透明,接受社会监督。同时,积极探索新型公开方式,对确定公开的各项活动的结果和整改情况,及时向有关部门、单位及市民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天门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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