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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MB1A08302/2023-11352 主题分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
发布机构 天门市农业农村局 文 号
标 题: 天门市农业农村局关于2023年全市农业农村领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的工作方案
天门市农业农村局关于2023年全市农业农村领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的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3-05-12 09:30



全市农业农村领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

2023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及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深刻汲取省内外事故教训,深入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全面排查整治农业农村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坚决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根据《全省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工作方案》要求,研究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将本次专项行动作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重要抓手,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和省安委会“二十条铁办法”,按照“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总要求,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结合农业农村领域安全生产实际,突出农业机械、农村沼气、畜禽定点屠宰、畜禽养殖等重点行业领域,紧盯可能导致群死群伤的设施设备故障、非法违规行为、安全管理缺陷等重大事故隐患,摸清并动态掌握农业农村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底数,全面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和农业企业、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加大排查整治力度,坚决消除盲区漏洞,完善安全生产监管长效机制,牢牢守住不发生重特大事故底线,确保农业农村领域生产安全。

二、主要内容

围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要求,坚持条块结合,从农业企业、生产经营单位,农业农村专委会成员单位两个层面做好有关工作。

(一)突出农业企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带动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落实,切实提高农业企业、生产经营单位隐患排查和整改的质量。

农业农村专委会成员单位要督促辖区内农业企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在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法规定职责基础上,突出抓好以下六项工作:

1.研究组织农业企业、生产经营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主要负责人要带头学习研究本行业领域重点检查事项,部署开展对标对表自查自改。建立重大事故隐患台账清单,实行闭环管理,能立即整改的,立即整改到位,一时难以完成整改的,要明确责任人、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及时汲取专项行动期间发生的省内外典型事故教训,迅速组织排查整治同类事故隐患。在生产经营环节或者生产经营要素发生重大变化、高危作业实施前、新技术新材料试验或者推广应用前要开展专项辨识,排查重大隐患。专项行动期间,主要负责人每季度要带队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1次检查。

2.落实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发挥管理团队和专家作用。农业企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明确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从业人员(包括劳务派遣人员、实习生等)覆盖所有管理和操作岗位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建立完善企业内部安全生产监督考核机制,推动各个岗位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要突出管理团队安全责任落实,组织制定企业各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本次专项行动工作清单。建强安全技术团队,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根据需要聘请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家强化技术指导,精准查找重大事故隐患、科学治理重大事故隐患,提高隐患排查和整改的质量。

3.组织对动火等危险作业开展排查整治。农业企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要深刻吸取近期违规动火引发的重特大事故教训,组织开展1次全员安全警示教育活动和1次特种作业人员专项安全警示教育培训。严格履行电气焊等动火作业审批手续,督促作业人员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明确现场监护人员,严格落实消防安全措施检查和作业过程监督。组织对电气焊设备进行全面安全检查,严禁“带病作业”,不得使用淘汰或危及安全的电气焊设备。组织对动火等危险作业人员以及易产生重大事故隐患的其他关键岗位人员落实岗位责任情况进行1次全面排查,严禁聘用和招请未经安全培训合格、未取得相关证书的人员在特种作业岗位上岗作业,明确“谁招请无证人员,谁负责任”的管理制度。

4.组织对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开展排查整治。农业企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要针对生产经营项目和场所外包外租(包括委托、合作等类似方式)情况组织开展1次全面排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承包承租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以及双方未签订安全生产协议、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不清等问题,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要坚决依法处理。将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纳入本企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加强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问题的及时督促整改。加强外包外租单位特殊作业安全监管,严格执行作业审批制度,特殊作业现场必须配置本单位和外包外租单位“双监护”人员。

5.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活动。农业企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要根据本行业领域事故特点,至少组织开展1次事故应急演练,高风险岗位、高风险环节、高风险设施要结合实际加密演练频次,确保每名员工熟知安全逃生出口或避灾路线,掌握逃生自救技能。

6.健全内部举报奖励制度。农业企业、生产经营单位要建立健全内部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制度,明确举报奖励标准,鼓励单位员工积极向本单位举报作业中存在的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在作业场所醒目位置设立内部举报奖励公示牌,列明各级各有关部门举报受理渠道和有关政策。将国家、省、市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和奖励标准,列入新上岗从业人员三级安全培训教育和其他从业人员每年再培训必修课。

(二)狠抓行业监管责任精准严格执法,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水平。

农业农村专委会成员单位及成员单位相关科室、二级单位要落实“三个必须”要求,一个行业一个行业抓安全,一个领域一个领域抓安全,及时发现并查处企业的非法违规问题,坚决整治安全监管执法“宽松软虚”,通过精准严格的监管执法倒逼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突出抓好以下六项工作:

1.尽快明确和大力宣传排查整治标准要求。各成员单位要抓紧制发本行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同时明确重大隐患的整改验收等标准,做到有标可依、有章可查。迅速研究制定本行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成立由分管市领导为组长的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建立健全常态化督导检查机制,通过宣讲、制发提示卡、明白纸等方式将专项整治方案、整治重点等通知到各农业企业、生产经营单位。

2.开展监管执法人员专题培训。6月底前,农业综合执法支队要集中对监管执法人员开展安全生产专题培训。结合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切实提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对出台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行业领域,要进一步聚焦提炼出本次整治的重点隐患开展学习;要学习重点执法检查事项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提升监管执法人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水平。

3.聚焦专项整治重点精准严格执法。要围绕农业企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前述六项重点任务落实情况开展精准执法。有效运用差异化执法处罚措施,推动企业真查真改并主动报告重大事故隐患。对企业自查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已按规定报告并正在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的,依法不予行政处罚;对排查整治不力导致重大事故隐患依然存在其至发生事故的,要依法对企业和企业主要负责人实行“一案双罚”;对重大事故隐患长期存在并多次受到处罚的,依法予以关闭并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行业禁入规定;对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要有效运用监管手段,通过通报约谈、联合惩戒、停产整顿、曝光典型执法案例(含危险作业罪)等方式,保持严管重罚高压态势。

4.扎实开展暗访检查。针对行业领域开展常态化暗访检查,召开警示教育会,通报暗访发现的问题隐患,安排部署下步整改措施,一轮一轮地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要系统梳理省内外事故案例、日常监管执法、安全生产举报、网络舆情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聚焦重点区域、高风险企业、显性风险因素、隐蔽风险因素,深入剖析行业监管漏洞,完善监管措施,健全安全生产监管长效机制,推动形成系统完备的管理链条和责任体系。

5.建立倒查机制严格问责问效。要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对重大事故隐患要督促企业按期整改到位,严禁以罚代管、罚而不管。要建立完善监管执法责任倒查机制,严格执行“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对明明有问题却查不出或查出后跟踪整改不到位导致发生事故的,严肃追责问责,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排查整治不力的有关单位要进行约谈通报,严肃指出存在的突出问题,情况严重的按规定予以问责处理。

6.创新监管和服务方式切实提升监管执法效能。聘请专家工作机制,组织行业专家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帮扶指导,精准查找、科学治理重大事故隐患。动员行业协会、安全评价、安全培训等机构单位积极为企业服务,驻厂驻点帮扶,提升企业专项整治技术支撑能力。依托信息手段加强部门间互联互通,对于大数据排查发现的履查履犯的企业负责人和重点企业实施精准有效监管。对于涉及多部门、区域性违法违规行为的,强化信息通报共享和部门协调联动,开展跨部门联合执法检查、联合信用监管。

三、阶段安排

专项行动分四个阶段,自即日开始到202312月底结束。

(一)动员部署(20235月中旬前)根据全国、全省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动员部署会议要求,对标对表全省方案,结合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特点,制定印发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细化明确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或重点检查事项等,召开专题会议动员部署,对专项行动作出具体安排。

(二)企业自查自改和部门帮扶(20235月下旬至8月)。企业认真开展自查自改,落实专班专人负责专项行动具体落实,加强过程管理建立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台账。农业农村专委会成员单位要组织专业团队,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开展定点帮扶指导,组织完成安全执法队伍专题培训。

(三)部门精准执法(20239月至11月)。各成员单位要聚焦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和重点检查事项,聚焦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深入企业、一线开展精准执法检查,严查各类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聚焦关键点,编制排查任务清单、隐患问题清单、整改工作清单、复查验收清单四张清单。通过差异化的执法处罚措施强化政企互信,推动企业真查真改并按规定主动报告重大事故隐患。

(四)总结提高(202312月)。对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评估,全面总结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效,系统梳理好经验、好做法,剖析问题不足,积极推动互学互鉴,不断完善安全生产制度措施,健全完善长效工作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排查到位。要充分认识全市农业农村领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工作方案的重要意义和极端重要性,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统筹好发展和安全,加强组织推动,层层传导压力,狠抓末端落实,查细、查实、查严,牢牢守住安全底线。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农业农村局局长任副组长,市农业农村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现代农业服务中心、市水利和湖泊局、市供销社、市气象局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工作专班。

(二)压实监管责任,确保整改到位。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切实履行好部门监管责任,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主体责任,加大跟踪督查、督导调度力度,对责任不落实、监管不到位、失职渎职导致事故发生的,依法依规依纪严肃追责问责。

(三)坚持问题导向,确保执法到位。农业综合执法部门要与安全生产重点行业管理部门多沟通、多协调,建立协同检查执法机制,加强分工协作,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对违法违规行为要做到应罚必罚,不得只查不罚、以整改代罚。要强化执法检查结果运用,及时收集、整理、统计、汇总执法工作情况,抓住反面典型,实行联合惩戒和列入“黑名单”管理,对存在重大隐患未按规定报告、重大隐患长期得不到整治、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要依法依规从严上限处罚。

(四)加强工作调度,确保信息报送。市农业农村专委会办公室负责全市农业农村领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总协调,统筹做好督促、协调、服务工作,按照“周调度、月小结、季通报、年总结”要求,及时调度、通报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专项行动,按时报送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动员部署情况、贯彻落实情况。

联系人:王维安,联系电话:13872994421,邮箱:984605041@qq.com


附件:1.农业机械领域排查重点

2.沼气领域排查重点

3.畜禽定点屠宰领域排查重点

4.畜禽养殖领域排查重点




天门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农业农村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天门市农业农村局代章)

202356

附件1

农业机械领域排查重点


一、排查范围

即日开始到202312月底,通过暗查暗访、突击检查、随机抽查和基层走访等多种形式,督查农机安全生产,强化监管责任,将措施落实到组织、到机械、到人,织密农机安全监管网,确保不漏一户、不漏一机,不漏一人。

二、排查重点

(一)安全领导责任落实情况。是否建立与落实安全管理相关制度情况;是否制定领导干部值班带班制度并严格落实;负责人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对驾驶操作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情况;是否有专人专职负责农机安全生产工作。

(二)“双控”机制建设责任落实情况。农机合作社是否对企业风险因素进行全面辨识,形成风险管控清单,制定的管控措施是否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企业主要负责人是否每季度至少组织检查一次风险管控措施的落实情况;是否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清单,并建立隐患治理信息台账;合作社是否按规定开展全员全岗位隐患排查;是否形成“风险自查、隐患自改、责任自负”的工作模式。

(三)作业安全管理情况。是否建立与落实安全管理相关制度情况;是否制定领导干部值班带班制度并严格落实;负责人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对驾驶操作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情况;是否有专人专职负责农机安全生产工作。

(四)农机合作社消防安全落实情况。可燃液体罐组、储罐区,可燃气体储罐区、装卸区及危险化学品仓库区是否按照要求设置环形消防车道;消防柜内器材是否配备齐全,是否完好无损;是否有专人负责定期检查灭火器材,药剂定期更换,有更换记录和有限期标签;泡沫发生系统、消防水幕、喷淋、蒸汽等消防设施是否完好,能够随时投用,是否定期试验。

(五)健全事故应急处置机制情况。建立健全农机事故应急处置体系,及时修订和完善农机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加强应急处置装备建设,组织农机事故应急处置演练活动情况,

三、排查清单


序号

排查事项

排查内容

备注

1

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

1、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明确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

2、是否将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教育培训纳入安全生产年度培训计划,是否如实记录相关培训情况,是否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详细、准确记录培训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结果等情况;

3、是否建立安全生产考核制度;是否组织安全生产考核;

4、是否建立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制度;

5、是否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6、是否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

7、是否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8、是否制定领导干部带班制度并严格落实,是否落实值班制度。


2

双控”机制建设落实情况

1、农机合作组织是否对风险因素进行全面辨识和专项辨识,形成风险管控信息台账(清单),对较大及以上等级的风险制定专门管控方案,制定的管控措施是否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2、是否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清单,并编制隐患治理信息台账;

3、是否按照规定开展全员全岗位隐患排查,建立“风险自查隐患自改、贵任自负”的工作模式。


3

作业安全管理(重大隐患判断标准)

1、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是否存在无牌无证、安全设施不全、拼装、改装农业机械导致不符合农业机械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等安全隐患;

2、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是否参加年度检验;

3、驾驶操作人员是否持有驾驶证作业,劳动防护用品佩戴是否符合要求,是否有违章行为;

4、驾驶操作人员是否存在安全意识淡薄,酒后、服用违禁药品等操作农机,不遵守操作规程情况;

5、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是否违反规定载人;

6、联合收割机是否存在不配备防火装备进行小麦收割作业情况;

7、拖拉机是否存在超速超载情况;

8。是否使用已达到报废条件或者使用国家已经明令淘汰的农业机械;

9、是否存在不勘察作业场地,不了解作业区域环境(树木、水井等)进行作业的情况。


4

消防安全情况

1、农机合作社可燃液体罐组、储罐区,可燃气体储罐区、装卸区及危险化学品仓库区是否按照要求设置环形消防车道;

2、消防柜内器材是否配备齐全,是否完好无损;是否有专人负责定期检查灭火器材,药剂定期更换,有更换记录和有限期标签;

3、泡沫发生系统、消防水幕、喷淋、蒸汽等消防设施是否完好,能够随时投用,是否定期试验。


5

故应急处置机制情况

1、是否建立健全农机事故应急处置体系和及时修订和完善农机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2、是否组织农机事故应急处置演练活动情况。



附件2

沼气领域排查重点


一、排查范围

即日起至202312月底,各级有关部门按照“防风险、除隐患、保安全”的原则,采取暗查暗访、突击检查、随机抽查和基层走访等多种形式组织开展沼气领域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排查对象包括全省在运行沼气工程和户用沼气。

二、排查重点

(一)安全领导责任落实情况。是否制定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是否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是否指导正常运行沼气工程企业制定安全生产“双控”机制;是否按要求落实上级专项工作部署;是否提醒停运工程注意安全。

(二)沼气工程。沼气工程安全警示标识是否齐备、明显;是否控制非厂区工作人员进出;企业是否执行“双控”体系有关内容;是否定期巡查巡检重点区域及设施设备,并记录安全检查情况;是否建立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生产区防火、防雷、防爆、防中毒、防淹溺等设施设备是否齐全且能正常使用等。

(三)户用沼气。是否组织户用沼气入户抽查;是否向农户发放安全使用说明、注意事项等资料;用户是否了解安全使用常识情况(沼气池必须由专人维修,不得擅自入池,周边禁燃烟火,灶具场所通风情况,管线配件及时更新等)。

三、排查清单

序号

排查事项

重点内容

备注

1

安全领导责任落实情况

是否制定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2

是否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


3

是否指导正常运行沼气工程企业制定安全生产“双控”机制


4

是否提醒停运工程注意安全


5

沼气工程(重大隐患判断标准)

沼气工程安全警示标识是否齐备、明显


6

是否控制非厂区工作人员进出


7

企业是否执行“双控”体系有关内容


8

是否定期巡查巡检重点区域及设施设备,并记录安全检查情况


9

是否建立有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10

生产区防火、防雷、防爆、防中毒、防淹溺等设施设备是否齐全且能正常使用


11

户用沼气

是否组织户用沼气入户抽查


12

是否向农户发放安全使用说明、注意事项等资料


13

用户是否了解安全使用常识情况(沼气池必须由专人维修,不得擅自入池,周边禁燃烟火,管线配件及时更新等)


14

灶具场所是否通风



附件3

畜禽屠宰领域排查重点


一、排查范围

即日开始到202312月底,各级畜禽屠宰管理主管部门通过暗查暗访、突击检查、随机抽查和基层调研走访等多种形式,对全市畜禽定点屠宰企业开展全覆盖式大排查大整治,层层压实责任,将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人、到岗,切实督促畜禽定点屠宰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二、排查重点

(一)安全领导责任落实情况。建立与落实安全管理相关制度情况;落实“一岗双责”安全生产监督指导责任情况;负责人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情况;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安全生产档案记录情况;屠宰环节安全生产人员岗位责任制落实情况。

(二)“双控”机制建设责任落实情况。建立健全“双控”工作制度和工作档案情况;开展“双控”工作教育培训落实情况;编制发布风险分布图、公示风险管控措施、建立健全风险管控信息台账(清单)、事故隐患排查清单、隐患治理信息台账及制定隐患整改方案等情况;企业主要负责人参与活动和宣传发动情况。

(三)消防安全落实情况。消防柜内器材是否配备齐全,是否完好无损;是否有专人负责定期检查灭火器材,药剂定期更换,有更换记录和有限期标签;从事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是否经专业培训合格,并具备相应资质。

(四)健全事故应急处置机制情况。制定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开展应急演练情况。

三、排查清单


序号

排查事项

排查内容

备注

1

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

1、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明确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

2、是否将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教育培训纳入安全生产年度培训计划,是否如实记录相关培训情况,是否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详细、准确记录培训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结果等情况;3、是否建立安全生产考核制度;是否组织安全生产考核;

4、是否建立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制度;

5、是否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6、是否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

7、是否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2

双控”机制建设落实情况

1、是否建立健全“双控”工作制度和工作档案;

2、是否建立“一表三清单单”(情况汇总表、问题隐患清单、制度措施清单、追责问责清单上;

3、企业主要负责人是否参与安全生产活动和宣传活动,


3

消防安全情况(重大隐患判断标准)

1、消防柜内器材是否配备齐全,是否完好无损;

2、是否有专人负责定期检查灭火器材,药剂定期更换,有更换记录和有限期标签;

3、从事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是否经专业培训合格,并具备相应资质;

4、使用液化气燎毛是否符合燃气管理相关规定;是否存放汽油、油漆、酒精等易燃物品;

5、是否经常检查,防止电器和线路老化、破损、受潮、短路等。


4

健全事故应急处置机制情况

1、是否建立健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并及时修订和完善;

2、是否组织事故应急处置演练活动。



附件4

畜禽养殖领域排查重点


一、排查范围

即日开始到202312月底,通过督促指导和基层调研走访等多种形式,督促指导畜禽养殖业安全生产工作,努力营造畜禽养殖行业平安健康发展的稳定生产环境。

二、排查重点

(一)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畜禽养殖场(小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是否得到有效落实;畜禽养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是否得到有效开展,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安全生产“双控”机制建设是否建全到位。

(二)重大安全生产风险防范措施落实情况。畜禽养殖场(小区)消防、用水、用电及圈舍、陈旧危房、青贮池及池塘、饲草料加工间、投料混合设施使用安全情况是否落实到位。

三、排查清单

序号

排查事项

排查内容

备注

1

畜禽养殖场

(小区)

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

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2

专项整治行动


3

安全生产“双控”机制建设


4

消防设备及措施

用电安全


5

消防安全及设备


6

生产加工间

青贮池


7

饲草料仓库


8

投料混合设施


9

粪污贮存池(重大隐患判断标准)

通风通气


10

设施设备维修


11

临池安全防护栏


12

安全盖板


13

警示标志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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