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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MB1A08302/2020-36007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市气象局 文 号
标 题: 天门市气象局2018年部门决算
天门市气象局2018年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19-09-25 00:00

                    天门市气象局2018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本级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 “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和重要事项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气象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本市有关政策法规和气象事业发展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负责重要气象设施建设项目的技术审查,对有关气象设备进行计量检查;管理涉外气象活动,并对各类气象活动进行指导、监督和行业管理。
  (三)依法保护气象探测环境;组织管理气象探测资料的汇总、分发和交换。
  (四)负责管理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组织指导气象灾害防御规划、方案的编制,并监督实施;承担重大灾害天气跨地区、跨部门的联防监测、预报工作;承担气象灾害的影响评价和成因、界定。
  (五)制订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方案,管理、指导和组织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
  (六)组织管理雷电灾害防御工作以及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防雷设施的检测工作。
  (七)管理公益性气象预报、灾害性天气警报;管理与城市环境、自然生态等有关的专业气象预报和服务;管理气象信息的传播。
  (八)负责气候资源的管理及利用工作;负责对城市规划、国家重点建设项目、重大区域性经济开发项目和大型气候资源开发利用项目进行可行性论证。
  (九)负责国家基本气象观测、大气遥感遥测和其他特种气象检测系统及气象电信系统的业务;负责发布公益性气象信息、气象预报、灾害性天气预报、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和城市环境气象预报。
  (十)组织开展气象法规宣传教育;负责监督有关气象法规的实施,依法查处违反气象法规的行为;承担行政复议应诉工作。
  (十一)建立完善与企业之间的沟通对话制度,为企业提供气象服务。
  (十二)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管理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天门市气象局属垂直管理部门,编制数13人,实有15人,退休11人,下设单位天门市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属地方编制单位,编制数3人。实有数2人,其中:在职人员2人,退休人员2人。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部门决算的单位共2个,包括:
  1.天门市气象局
  2.天门市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本级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附表1)


  (二)收入决算表(附表2)


  (三)支出决算表(附表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附表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附表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附表6)


  (七) “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附表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附表8)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和重要事项说明
  一、 2018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收入总计152.98万元,支出总计157.93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入总计增加12.21万元,增长8.6%;支出总计增加34.18万元,增长28.7%。收支增加的原因主要是增加了新进人员经费。
  (二)收入决算情况
  2018年度本年收入152.9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2.98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0%。
  (三)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本年支出157.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4.5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8.87%;项目支出33.3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21.13%;上缴上级支出 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经营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决算合计152.9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52.98万元,占收入决算合计的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占收入决算合计的0%。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合计157.9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57.93万元,占支出决算合计的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占支出决算合计的0%。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57.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4.5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8 %;项目支出33.3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22 %。与上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长12.21万元,增长8.6%。增减原因主要是新增一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合计124.56万元,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人员经费106.6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17.8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1、“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及增减变动原因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为0万元(含机关及所属基层预算单位),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为0万元(含机关及所属基层预算单位),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
  2018年“三公”经费决算比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增加(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增加(减少)0万元,公务接待费增加(减少)0万元。
  2、“三公”经费支出相关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2018年使用财政拨款购置公务用车0辆,主要是老旧车辆更新,经批准按规定程序购置;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主要用于车辆燃油、维修、保险等费用支出。 2018年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截至 2018年底,本部门共有公务车辆0辆,价值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2018年公务接待全部为国内公务接待,主要用于按有关规定接待……调研考察、执行任务、学习交流、检查指导、请示汇报等公务活动所产生的活动场地租赁、工作餐费等各类支出,共计接待0批次,0人次。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0%;支出总计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0%。
  二、重要事项说明
  (一)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单位)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其中:办公费8.69万元、手续费0.11万元、水费0.2万元、差旅费0.88万元、培训费0.25万元,工会经费4.9万元,其他交通费1.18万元,专业设备购置1.66万元。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比年初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降低)0%。

  (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单位)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各部门公开的政府采购金额的计算口径为:本部门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范围的各项政府采购支出金额之和,并做好与2018年度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中“政府采购资金情况表”有关数据的衔接。)
  (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 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 0辆、应急保障用车 0辆、执法执勤用车 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1 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开展人工增雨作业;单位价值 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台(套);单位价值 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台(套)。
  (四)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0个,资金0万元,因此未开展预算绩效评价工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是指行政事业单位在年度终了,根据财政部门决算编审要求,在日常会计核算的基础上编制的、综合反映本单位预算执行结果和财务状况的总结性文件。
  二、财政拨款收入:指由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按现行管理制度,市级部门决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三、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包括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九、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十一、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二、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单位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五、“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六、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是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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