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部门和乡镇信息公开目录 / 部门 / 市气象局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公益事业建设 / 突发公共事件
索 引 号 MB1A08302/2023-02734 主题分类 应急管理
发布机构 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 文 号
标 题: 市委办市政府办发出通知要求做好寒潮大风天气防范应对工作
市委办市政府办发出通知要求做好寒潮大风天气防范应对工作
发布时间:2023-01-13 09:01

1月12日,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各单位做好寒潮大风天气防范应对工作。

据气象部门预测,受强冷空气南下影响,1月13至15日,我市将有一次寒潮天气,并伴有雨雪冰冻。此次寒潮天气一是降温剧烈、气温低,13日夜间开始降温,降温幅度在10℃至15℃之间,局部达18℃左右,最高气温将降至0℃至2℃;最低气温出现在16-17日早晨,为-5℃至-3℃。二是先雨后雪,13日小到中雨;14至15日小雨转雨夹雪或小雪。三是风力大、持续时间长,13日夜间至15日白天,我市大部地区偏北风4至6级,阵风7至9级。

通知要求,各地各单位要认真研究和制定工作预案或应对措施,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要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加大寒潮、大风和雨雪天气的宣传力度,提高村(社区)居民防灾减灾意识,做好防范避险工作。公安和交通部门要做好低温雨雪天气交通秩序维护,加大重点路段、重要时段的指挥调度和疏导,及时做好除冰融雪、清除路障等工作,确保交通运输有序、安全、畅通。消防部门要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和用火安全检查,切实消除安全隐患。住建、应急部门要加强施工作业设备设施的安全巡查,督促工业企业做好极端天气下的安全生产工作。住建、经信、供电、通信等部门要做好水、电、气及通信网络的防冻防雪防风工作,提前排查除险,制定防范预案。商务部门要做好生活物资供应保障工作。民政、人社、乡村振兴等部门要安排好困难群众生活。卫健部门要做好极端天气下医疗救治准备和疫情防控工作。政法、公安部门要强化社会面治安防控,确保社会秩序稳定。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版权所有:天门市人民政府天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管天门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主办

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2345(市内)、0728-4812345(市外)】

政府网站标识码:4290060001鄂ICP备05005537号-1鄂公网安备4290060200013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