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气象局2013年度信息公开报告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称《条例》)要求编制的,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六个方面。
一、概述
2012年,市气象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精神,按照《天门市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等制度规范,以依法行政、提高效能、促进反腐倡廉和建设服务型政府部门为目标,不断完善公开制度,拓宽公开领域,深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流程,创新公开形式,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市气象局认真落实《条例》和市委市政府的各项要求,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公开概况信息、机构信息、政策文件、政府决策、工作信息、政务动态、社会监督、办事指南、重大气象信息等。通过广泛宣传、强化教育,使政府信息公开理念深入人心,进一步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服务。
(二)公开形式
1、互联网。通过中国天门政务网信息公开栏目及天门网站政务公开栏目发布。
2、新闻媒体和通信媒介。市气象局一直重视与新闻媒体的联系,积极加强与媒体的合作,针对重大气象信息、防雷技术检测等及时召开新闻发布会,利用报纸、电视等媒体广泛宣传气象工作,提升气象部门的社会认知度和关注度。
3、其他公开方式。2012年,市气象局在自主开展天门市气象局网站\天门市防雷中心网站上及时发布天气信息、相关政策、法规及政务动态,并实现防雷网上审批。
(三)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的数量
按照《条例》的要求,市气象局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主动公开本部门产生的政府信息,2012年共通过中国天门政务网发布信息51条。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2年,市气象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加强了组织领导,狠抓制度建设,丰富公开内容,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尚存在一些不足和差距,主要表现在: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深入全面;主动公开工作的日常化、常态化有待进一步加强。
2013年,市气象局将按照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强化信息的时效性和工作规范化等方面下功夫,在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宽度和广度的同时,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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