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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MB1A08302/2020-23409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市人社局 文 号 天人社发〔2016〕54号
标 题: 关于印发《市人社系统深化干部作风和发展环境“百日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市人社系统深化干部作风和发展环境“百日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7-06 00:00

天人社发〔2016〕54号


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经局党组同意,现将《市人社系统深化干部作风和发展环境“百日整治”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天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5月24日


市人社系统深化干部作风和发展环境“百日整治”活动
实  施  方  案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为进一步巩固“百日整治”活动成果,推动干部作风持续转变和发展环境不断优化,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局党组决定,继续在市人社系统开展干部作风和发展环境“百日整治”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围绕“督履职、转作风、优环境、促发展”这一主题,着力解决干部作风和发展环境方面的突出问题,强化措施,狠抓落实,为全市经济社会“增量提质、跨越赶超”目标实现提供坚强保证。
  二、工作内容及责任分工
  1.开展政府职能部门规范履职专项整治。(范围:市人社系统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各单位、市人社局机关各科室)
  一是清理行政权力。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第二批取消15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和第二批清理规范192项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削减行政审批事项,公布权力和责任清单。对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经营服务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家职业资格,实行目录清单管理。
  二是规范和优化审批。通过“整合流程、并联审批、容缺审查、信息共享、限时办结”等改革,梳理审批链条,削减审批环节,建立更加便捷的审批流程并予以公开。巩固行政审批(服务)“三集中、三到位”成果,防止反弹回潮。继续推行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
  三是规范行政管理和执法行为。创新事中事后监管方式,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随时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及时公布查处结果。规范执法程序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行使,保证行政执法公开、公平、公正。
  四是强化履职监管。市委督查室、市政府政务督查室、市人社局与聘请的社会监督员组织开展明察暗访、专项整治等活动,督促各单位(科室)认真履职。通过电视问政、舆论监督等方式加强各单位(科室)履职情况的监管。
  2.开展窗口行业服务问题专项整治。(范围:市人社局综合服务大厅)
  一是整治服务态度不好的问题。主要是督促窗口工作人员严格执行一次性告知和首问负责制度,教育督导窗口工作人员接待服务对象热情周到,使用文明言语,解答咨询提问耐心细致。
  二是整治服务质量不优的问题。主要是督导各服务窗口简化并公开服务流程、公示收费项目和标准。
  三是整治服务效率不高的问题。主要是解决人难找、“中梗阻”、办事拖拉、执行不力等问题。督促窗口严格执行限时办结制,公开办结时限,提升服务效率。
  3.开展社会中介服务问题专项整治。(范围:市人社系统各单位)
  一是整治中介组织与行业主管部门脱钩不到位的问题。按照机构、人员、职能、财产、财务“五分开”的原则严格脱钩,重点解决明脱暗不脱的问题。
  二是整治中介服务性收费不规范的问题。实行国家价格政策下限和政府指导性价格,做到服务收费项目、标准公开公示。
  三是整治中介服务质量不优的问题。重点解决中介服务态度冷、效率低、质量差等问题。
  四是整治行业协会违规收费的问题。重点查处行政性收费和行政处罚款变通为会费的问题以及会费违规支出问题。
  4.开展干部作风问题专项整治。(范围:市人社系统各单位、市人社局机关各科室)
  一是整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六条意见、市委六条禁令的问题。重点是财务报销违规问题、公务用车改革后的违规问题、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中的违规问题、扶贫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基层党员干部违反群众纪律等问题。
  二是整治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针对《湖北省行政问责办法》规定的问责情形开展专项检查,对发现的问题依纪依规严肃问责,并公开曝光一批问责典型安全,督促市人社系统工作人员认真履职。
  三是整治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乱检查等行业不正之风。降低行业制度性交易成本,减轻企业负担。
  四是整治工作纪律松懈的问题。主要是工作时间脱岗,上班迟到、早退,上班时间串岗聊天、上网玩游戏、炒股和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三万”工作队员、重点村第一书记违反工作纪律等问题。
  五是整治公职人员贷款或为他人贷款提供担保逾期不还的问题。进一步优化全市金融环境,公职人员贷款或为他人贷款提供担保而逾期不还的,按干部管理权限交相关单位督促清收。对久拖不还或拒不还款的,区别情况采取组织谈话等措施进行清收。涉嫌违纪违规的,严肃追究纪律责任。
  三、工作措施
  1.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市人社局监察科负责活动的组织协调督办。各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措施,狠抓工作落实。
  2.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加大对“百日整治”活动的宣传力度,大力宣传涌现出来的正面典型,曝光一批受查处的负面典型安全,引导人社系统党员干部掀起学先进、找差距、促赶超的热潮,在全社会形成深化“百日整治”活动的浓厚氛围。
  3.加强督查,扎实推进。市人社局采取设立举报电话、开展明察暗访等方式,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各单位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管行风”的要求,认真履行监管职责,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百日整治”活动情况列入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内容。
  4、统筹兼顾,精心组织。各单位要把“百日整治”活动与项目建设“百日会战”活动相结合,与单位的具体业务工作相结合,通过整治活动来改进作风,提高效率,规范行为,凝心聚力,促进发展。
  四、时间安排
  市人社系统深化干部作风和发展环境“百日整治”活动大致分为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6年4月30日前)。召开市人社系统深化干部作风和发展环境“百日整治”活动动员大会,对活动进行动员部署。各单位也要结合实际,精心制定方案,广泛宣传发动,迅速安排部署。
  (二)对照检查阶段(2016年5月1日—8月31日)。各单位要对照方案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特别要注重收集整理网络舆赙反映的问题、意见和建议,根据收集到的意见建议,认真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研究整改措施。
  (三)整改建制阶段(2016年9月1日—12月31日)。各地各单位要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落实整改措施,做到眼前问题马上改、长远问题分步改、个别问题重点改、一般问题着力改,建立有效管用的制度体系。
  (四)总结提高阶段(2017年1月1日—1月31日)。各单位要对活动情况进行认真总结,推出一批有代表性、有影响力的先进典型,发掘活动中好的做法和经验,查找存在的问题并分析问题存在的原因,强化落实改进的措施,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持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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