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7年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各乡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现将《2017年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落实。
天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3月30日
2017年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要点
2017年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民生为本、人才优先”工作主线,务实重行、改革创新,突出重点、破解难点,努力开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新局面,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一、积极促进就业创业
(一)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决策。实现全年城镇新增就业900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3%以内,统筹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创业引领计划和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做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
(二)做好重点群体就业工作。大力支持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按上级要求抓好“为农民工办实事”。继续开展“创业明星”评选活动,以双创工作为引领,给力全民创业就业。加强就业精准扶贫,做好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工作。落实援企稳岗政策。完善就业失业统计监测制度,推进失业监测预警工作。
(三)深入推进以创业促就业工作。以落实“我选湖北”计划为重点,推进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建设,在全市12家市级创业创新孵化基地的基础上,加大与在建的市就业训练中心进行重点扶持并引导创建省级示范孵化基地。大力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实施农家乐精准扶贫等创业扶持项目。建立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标准体系,推进就业创业信息服务平台建设。
(四)加大职业培训力度。以落实“湖北工匠”选拔计划为重点,继续开展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技能脱贫百校就业培训活动,加强家庭服务业职业技能培训工作。
二、推进社会保险制度改革
(五)继续完善养老保险体系。加快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落地。做好老机保和乡镇人员养老保险衔接工作。根据国家统一部署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启动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和待遇计发的工资参数归并工作。推进职业年金建设。按政策提高城乡居民养老金标准。探索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最低缴费档次,做好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
(六)推进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完成城乡居民基本医保融合。完善医保政策和目录。加强医保基金预算管理。全面推进付费总额控制。实现医保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工作。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
(七)加强工伤保险工作。继续开展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专项扩面行动。推进工伤康复服务体系建设。构建完善工伤保险待遇正常调整机制。
(八)加大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力度。加强社保基金监督执法。建立社保欺诈案件行刑衔接机制,严厉打击社保领域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彻底整改各项社保基金审计检查发现的问题。强化社保基金专项检查和监管系统应用。
(九)加强社会保险管理服务。加强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全面开展全民参保登记工作。实施企业“五证合一”社会保险登记。健全社保经办服务标准化体系。
三、创新人才引进评价保障机制
(十)推进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一是以落实省“人才二十条”、“我选湖北”计划为契机,开辟引进人才“绿色通道”,协助市相关部门在事业单位及医院、学校等引进急需专业的“985”、“211”高校毕业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人才、副高以上职称人才,办理上岗手续。二是进一步完善人才“评价通道”,提升专业技术人员评审工作质量。积极拓展非公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中高级职称指标基数向基层和工作艰苦的岗位倾斜。
(十一)推进职称制度改革。分类分步推进职称制度改革,实施量化评审,全面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继续做好基层卫生人员和中小学教师职称改革。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完善特殊人才评价机制。
(十二)推进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继续推进“天门工匠”选拔行动,建立以操作能力考核为主的技能等级评价体系。推进企业全员参与技能评价。研究制定提高技能人才待遇方面的政策。推进天门市(天门职院)公共实训基地建设。实施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
四、推进人事制度改革
(十三)加强公务员制度和队伍建设。继续抓好公务员职务职级并行制度的贯彻实施,确保基层公务员职业发展通道畅通。做实公务员登记确认和参公单位清理,完善公务员平时考核体系,规范表彰审批管理程序,提升精细化规范化管理水平。进一步完善公务员面试规程,完善公务员阳光招录机制。提高公务员培训质量,进一步扩大公务员培训覆盖面和影响力。
(十四)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探索建立岗位设置动态调整机制,开展专业技术二、三级岗位选聘和一级岗位人选推荐工作。探索医院自主决定岗位设置、人员招聘、人才引进办法。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做好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试点和实施工作。
(十五)稳妥做好军转安置工作。完善军转干部计划安置任务。实施军转干部自主择业增量提质计划。做好部分企业军转干部解困和稳定工作。
(十六)加强人事考试安全工作。健全考试安全责任机制,推进考试基地、考场标准化和信息化建设。完善考试考务规范,确保考试安全。
五、 完善工资收入分配制度
(十七)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制度。做好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相关工资工作。推进公务人员职务消费和福利待遇货币化改革,规范改革性补贴。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完善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政策。规范实施年休假管理,落实年休假政策。
(十八)深化企业工资分配制度改革。稳妥推进工资集体协商。稳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建立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机制。开展制造业人工成本监测工作。
六、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十九)加强劳动关系协调工作。实施集体合同制度攻坚计划,规范劳务派遣用工。开展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活动,推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示范园区建设。加强劳动关系隐患排查、风险防控。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二十)深入开展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严格执行农民工分账管理、实名制用工和银行代发工资监管制度。加强工资支付监控和排查,健全信息报送制度。加强行政与刑事司法衔接。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纳入政府目标责任考核体系。
(二十一)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工作。推进劳动保障监察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加强守信奖励、失信惩戒。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执法监管。进一步推动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强化劳动保障监察信息化监测监管。
(二十二)加强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工作。推进调解仲裁工作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建设,加强调、裁、审衔接和争议案件处理,提升调解仲裁公共服务能力和社会公信力。
七、加强基础工作
(二十三)推进规划落实基层服务平台建设。推进基层公共服务设施项目和公共服务平台规范化建设,加快天门“金保工程(二期)”项目建设,提升公共服务信息化水平,保障网络和信息安全。加强法治人社建设,推进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进一步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完善事中事后监管,不断优化服务,进一步提高为民服务质量和水平。
(二十四)做好新闻宣传和政务公开工作。加强全媒体环境下信息发布、新闻宣传和舆情管理工作,做好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及信访维稳工作。
八、加强党的建设和队伍建设
(二十五)全面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和党内监督条例。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二十六)加强作风建设。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树立“立即、现在、马上”工作作风,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加强履职尽责管理,健全督查、通报制度。加强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持续推进窗口单位作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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