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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MB1A08302/2020-23422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市人社局 文 号
标 题: 2019年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
2019年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2019-05-06 00:00

2019年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

  2019年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就业优先战略、突出社保兜底功能、强化人才发展支撑、深化和谐劳动关系构建,聚焦脱贫攻坚战决胜任务,推进公共服务能力持续提升,努力谱写新时代天门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一、全力促进就业创业

  (一)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推进“湖北就业提升计划”, 把稳就业摆在突出位置,全面落实促进就业政策措施,实现全年城镇新增就业9000人以上,失业人员再就业1800人,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100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在4.5%以内。

  (二)继续推进“我选湖北·天门大开”计划。加快大学生实习实训基地、就业见习基地建设,大规模开展大学生实习实训、就业见习工作,做好“我选湖北?天门大开”宣传推介对接。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服务周等公益性招聘活动,开展就业政策进校园活动。完善大学生就业创业实名制信息登记,做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继续做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

  (三)做好重点群体就业工作。统筹做好全市返乡农民工、大学毕业生等群体就业。加强就业援助,规范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动态消除“零就业”家庭。积极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持续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完善就业失业动态监测工作机制,优化公共就业服务,继续办好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高校毕业生服务行动等公共就业服务活动。

  (四)深入推进以创业促进就业工作。进一步落实《天门市促进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继续深入推进“返乡创业示范市”创建活动,返乡农民工新增创业2500人,创办企业400家,带动就业9000人。加强创业培训和创业服务,继续实施大学生、农家乐等创业扶持项目,加快推进创业孵化基地(园区)等创业平台建设,扶持创业孵化基地1家,返乡创业示范基地3家。

  (五)加大职业培训力度。大规模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和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实施新培训补贴管理规定,实施重点群体免费接受职业培训行动,建立健全职业技能竞赛机制,继续推进贫困人口就业创业专项培训。

  (六)加快推进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加快培育人力资源服务业领军人才和领军企业,支持创建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

  二、改革完善社会保险制度

  (七)推进全民参保计划。精准推进“湖北社保共享计划”在全市落地生根, 重点做好全市中小微企业、农民工、灵活就业人员、新业态从业人员参保扩面工作,夯实工程建设领域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的机制,持续扩大参保覆盖面。

  (八)加快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按照国家部署降低养老保险费率。继续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落实落地,实现按新办法计发待遇。解决“老机保”、乡镇人员养老保险等遗留问题。根据国家、省统一部署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深入探索建立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正常调整机制。做好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

  (九)加强工伤保险制度建设。逐步推进公路、水运、水利、能源等工程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完善委托第三方医疗机构开展劳动能力鉴定制度,健全工伤保险待遇调整和确定机制,建立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动态调整机制。扩大公务员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制度范围。

  (十)完善失业保险功能。落实提高失业保险待遇标准规定。实施失业保险稳定就业岗位“护航行动” 和技能提升补贴“展翅行动”,加大对小微企业稳岗补贴政策落实力度。继续实行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

  (十一)防控基金管理风险。认真贯彻落实《湖北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办法》,强化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执法,深化基金监管系统应用,完善社保欺诈案件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严厉打击社保基金违法犯罪行为。深入开展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专项检查。

  (十二)做好社会保险费征管职责划转工作。按照平稳有序原则,深入推进社会保险费征缴职能划转改革。稳定缴费方式。完善信息共享平台,提供优质、高效经办服务。

  三、推进人才人事队伍建设

  (十三)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配合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大招才引智力度。指导各行业主管部门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推进人才超市建设,组织开展各类专家、工程人选推荐选拔工作。实施专业技术人才创新创业工程,完善专家服务基层、企业制度,积极支持引进人才的创新创业。

  (十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落实《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创新职称评审方式,完善职称系列层级设置,打通职称制度与职业资格制度发展通道。健全基层人才职称评审制度,完善特殊人才评价机制,在三甲医院试点自主开展职称评审工作。继续做好高校职称制度改革和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

  (十五)推进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贯彻落实《关于实施技能人才振兴计划建设技能强市的若干意见》,深入推进技能人才振兴计划,落实提高技术工人待遇政策。积极组队参加“技能中国行”暨世界技能大赛湖北选拔赛活动。继续开展“创业明星”评选表彰活动。加强急需紧缺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和劳动预备制培训。推进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加强技工院校建设,提高品牌专业和精品课程的建设质量。全面实施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制度,加强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

  四、深化人事制度改革

  (十六)创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完善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制度,建立岗位动态调整机制。探索优化管理岗位设置和聘用。扩大单位用人自主权,实施支持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指导意见,巩固和完善机关事业单位防治“吃空饷”长效机制。落实鼓励和支持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政策。加强人事综合监管工作。

  (十七)完善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政策,健全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保障措施,落实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工资分配政策,探索体现行业特点的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做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调整和增加离休人员离休费工作。

  (十八)加强人事考试安全管理。坚持全面从严治考,落实考试安全责任体系,开展人事考试环境综合治理。推进考试基地、标准化考场和信息化建设。提升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质量。

  五、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十九)做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深入推进治欠保支三年行动计划。落实约谈问责机制。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专项考核。推进“四项制度”全覆盖,强化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

  (二十)加强劳动关系协调和风险防范。加强对劳动关系形势分析研判和风险隐患监测预防,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深入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加强对企业用工指导和服务,全面实施劳动合同制度,稳妥推进集体协商制度。规范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和用工监督管理工作。推进人社信用体系建设和应用。

  (二十一)深化企业工资改革。落实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全面开展企业薪酬调查和人工成本监测。制定发布企业工资指导线。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

  (二十二)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加强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窗口能力建设。落实“双随机”执法监管。完善劳动保障诚信评价和网上执法办案。健全覆盖全市的劳动用工诚信体系,适时公布重大违法行为。

  (二十三)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完善劳动人事争议多元处理机制,推动裁审衔接制度落实。推进“互联网+调解仲裁”,逐步实现案件处理、内部管理公共服务信息化。

  六、扎实做好人社扶贫工作

  (二十四)全面落实农村贫困劳动力就业创业各项政策,做到就业和技能扶贫帮扶到位。实施精准扶贫创业扶持项目,落实创业政策。实施“技能脱贫专项行动”,持续加大职业技能培训。对贫困户建档立卡“两后生”劳动预备制培训应培尽培。做好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员培训转移就业工作,落实外出务工贫困人员一次性交通补助。将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贫困人员纳入就业援助对象范围,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进一步核实更新农村贫困劳动力就业信息平台。鼓励企业吸纳贫困人员就业,对吸纳贫困人员就业的按规定给予补贴。

  (二十五)全面落实社保扶贫政策。落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代缴和待遇享受政策。督促做好建筑业贫困农民工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简化工伤认定流程,落实好工伤保险的待遇。积极推进贫困农民工参加失业保险,让符合条件的贫困农民工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在全市机构改革过程完成之前支持市医疗保障局做好健康扶贫工作。

  (二十六)抓好扶贫领域问题整改。做好对中央巡视组反馈的人社扶贫领域问题的整改,继续深入开展就业扶贫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持续抓好驻村和结对帮扶工作。

  七、夯实综合性基础性工作

  (二十七)做好规划财务工作。加大人社“十三五”规划执行。进一步完善社保基金预决算编制方式。

  (二十八)提升人社公共服务水平。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一网一门一次”改革。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全部纳入“一张网”办理。持续“减证便民”,精简办事材料、压缩办事时限,提高政务服务事项在线办理成效。深入开展“23℃人社服务”活动,深入推进窗口单位作风建设。加快推进全方位的公共就业服务平台、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全要素的人才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加强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基础设施项目建设。

  (二十九)加强信息化建设。实施“互联网+人社”2020行动计划,继续做好“一网覆盖、一次办好”自建业务系统与政务服务网对接工作,推进人社领域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推进工伤保险、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等信息系统建设。扩大社保卡发行和应用,推广第三代社保卡和电子社保卡。提高12333电话咨询服务能力。保障好网络和信息安全。

  (三十)推进法治人社建设。做好机构改革后人社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强化法治宣传教育,持续开展“人社惠民政策进万家”等活动。规范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办理,加强依法行政层级监督。

  (三十一)做好政务公开和新闻宣传工作。推进政务公开。加强新闻宣传和舆情处理工作,开展多种形式的政策宣传解读。加强机要保密和档案管理工作。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信访维稳工作。

  八、加强党的建设和队伍建设

  (三十二)全面加强党的建设。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继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加强机关基层党支部标准化建设。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强化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深入推进系统精神文明建设。

  (三十三)加强作风与干部能力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及我省实施办法、市委“六条禁令”, 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尤其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提高调查研究实效。以推进机构改革、优化机构设置为重点,加强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建设高素质专业化人社干部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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