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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MB1A08302/2023-43567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天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文 号
标 题: 2023年失业保险政策问答
2023年失业保险政策问答
发布时间:2023-11-08 15:51

天 门 市 失 业 保 险 政 策 问 答

一、失业保险参保缴费法规依据是什么?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四条: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

2、《失业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8号)

第二条: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依照本条例

的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

3、《湖北省失业保险实施办法》(湖北省人民政府令第235号)第二条:本省境内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职工、社会团体及其专职人员、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有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国家机关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工人(以下统称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都必须按国家和省有关社会保险费征缴的规定,按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

4、《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关于做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有关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发[2023]12号)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失业保险费费率按1%执行。其中:单位费率0.7%,个人费率0.3%,职工缴纳失业保险费由所在单位从本人工资中代为扣缴。实施期限延长至2024年12月31日。

5、《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惠企利民促发展若干措施的同时》(鄂政办发[2023]22号: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到期后,可允许企业在2023年底前采取分期或逐月等方式补缴缓缴的社会保险费。补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二、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政策有哪些?

1、失业保险待遇发放政策。对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发放失业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待遇发放标准1485元/人/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2、失业保险费稳岗返还政策。参保企业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5.5%,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的,可以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中小微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60%返还,大型企业按30%返还。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经济组织参照实施。政策实施期限截至2023年12月31日。

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企业招用2023届级离校两年内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一个月(含)以上的企业,按每招用一人10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执行至2023年12月31日。

4、拓宽技能提升补贴受益范围。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可按照初级(五级)1000元、中级(四级)1500元、高级(三级)2000元的标准申请技能提升补贴。企业在职职工参加失业保险1年以上,可在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申请技能提升补贴。每人每年享受补贴次数不超过3次,同一职业同一等级不可重复享受,且不得与就业创业培训补贴重复享受。政策实施期限截至2023年12月31日。

三、持续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如何办理?

受理条件

所有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的企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等。

办事流程

无需企业单独申报、系统自动更改费率标准。企业每月正常申报核定。

受理部门及联系方式

受理部门:天门市劳动就业管理局失业保险科

咨询电话:0728-5297062

四、企业稳岗返还如何办理?

受理条件

1.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

2.不减员、少减员或符合相关条件的企业;

3.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运行规范。

办理流程

稳岗返还政策实行“免申即享”,无需企业申报,直接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对公账户发放稳岗返还资金,对没有对公账户的小微企业,将资金直接返还至税务部门提供的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账户。政策执行期限至 2023年 12 月 31 日。

受理部门及联系方式

受理部门:天门市劳动就业管理局失业保险科

咨询电话:0728-5297062

五、企业失业人员如何申请失业保险金?

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缴费满 1 年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可以申领失业保险金。

发放标准

累计缴费满一年发放 3 个月的失业金,每多缴一年增加两个月失业金,最高发放 24 个月。天门市失业金发放标准为 1485 元/月。 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申请材料

本人身份证、社保卡。

办事流程

1、线下办理渠道:携本人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在天门市行政服务大厅(天门市万达广场对面)二楼F区14号失业保险待遇核定窗口办理。

2、线上办理渠道:办理失业登记后,可在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湖北政务网 http://zwfw.hubei.gov.cn/、手机微信-电子社保卡-卡面服务-失业保险待遇申领或支付宝-电子社保卡-卡面服务-失业保险待遇申领直接办理。

受理部门及联系方式

受理部门:天门市劳动就业管理局失业保险科

咨询电话:0728-5297062

六、企业职工技能提升补贴如何申请?

政策内容

企业在职职工参加失业保险 1 年以上,可在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核发之日起 12 个月内申请技能提升补贴;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可按照初级(五级)1000 元、中级(四级)1500元、高级(三级)2000 元的标准申请技能提升补贴。每人每年享受补贴次数不超过 3 次,同一职业同一等级不可重复享受,且不得与就业创业培训补贴重复享受。政策实施期限截至2023年 12 月 31 日。

受理条件

1、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费,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 12个月以上(含12 个月)的;

2、在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 12 个月内申请。

申请材料

本人身份证、社保卡及职业资格证书原件或复印件。

办理流程

  1. 线下办理渠道:携本人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及职业资格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在天门市行政服务大厅(天门市万达广场对面)二楼F区14号失业保险待遇核定窗口办理。

2、线上办理渠道:

湖北政务网 http://zwfw.hubei.gov.cn/办理。

受理部门及联系方式

受理部门:天门市劳动就业管理局失业保险科

咨询电话:0728-5297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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