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企业职工病残津贴劳动能力程度鉴定通过人员名单公示
根据《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病残津贴暂行办法》(人社部发〔2024〕27号)、《湖北省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鄂人社发〔2026〕20号)和《关于做好病残津贴申领人员劳动能力鉴定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办发〔2025〕1号)有关文件规定,经申请人申报,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医疗专家组成员鉴定、评审,本批次共有6名职工达到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条件。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主动接受监督,现将上述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6年7月1日至7月7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不同意见,请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或信函等形式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反映(信函以寄出时间为准)。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提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鲁霜雷
联系电话:0728-5229552
电子信箱:5632137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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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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