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MB1A08302/2021-38968
分类
社会保障
发布机构
天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文日期
2021年09月06日
名称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提高
文号
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1年09月06日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提高
按照全省关于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的统一安排部署,从2021年1月1日起,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从每人每月108元提高至每人每月115元,即在原标准基础上提高7元。
为做好我市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提标工作,确保此次基础养老金增发补发不错一人、不漏一人,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局准确核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领取待遇人员信息,按其实际领取待遇月份进行补发,做到了不漏发、不错发,应发尽发。截至目前,我市已对今年1月份以来调待增加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予以发放,共计发放1010万元,惠及全市26.43万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领取待遇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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