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MB1A08302/2025-08444
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天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文日期
2025年03月10日
名称
天门市关于湖北省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拟推荐对象公示
文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5年03月10日

天门市关于湖北省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拟推荐对象公示

发布时间:2025-03-10 17:49 来源:天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省委统战部、省人社厅《关于开展湖北省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评选表彰的通知》(鄂人社奖〔2025〕10号),经自下而上逐级推荐,由市委统战部审核、商市人社局,报市委研究同意,拟将刘长国、李鸣2位同志作为我市湖北省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推荐人选,现公示如下:

1.刘长国,男,汉族,1977年10月出生,河南南阳人,研究生学历,现为湖北人福成田药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该同志政治立场坚定,作风正派,业务能力强,将履行政治责任、经济责任和社会责任融入到企业运营发展中。作为公司的带头人,刘长国同志深知先进的管理既是企业生存的基石,又是企业发展的动力。他始终持“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不断完善内部治理,导入卓越绩效管理体系,促进企业快速发展,带领湖北人福成田药业有限公司成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湖北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在全国皮肤药细分领域行业均居前列。刘长国同志主要工作业绩如下:

一、坚持创新驱动,激发企业发展活力

在企业发展的征程中,刘长国始终坚信创新是企业发展的第一动力,是推动企业持续发展的核心要素。他主持制定了“以创新为驱动,布局企业未来”的发展战略,在他的带领下,公司的研发团队在皮肤外用药产品研发上取得了一系列突破性的成果。例如,成功研发出了他克莫司软膏,该产品采用了全新的 制备方法,相比同类产品,具有更优的质量、更好的疗效等显著优势。这一创新成果为公司赢得了多项专利和荣誉。此外,他还积极推动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开展产学研合作,充分利用外部的科研资源,提升企业的创新能力,并将这些成果迅速转化为实际生产力,进一步提升了公司的市场竞争力。

凭借着持续的创新能力和卓越的产品质量,企业在市场上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不断提升,产品畅销全国各地,并远销海外多个国家和地区。公司的市场份额逐年扩大,逐渐成为行业内的领军企业,为推动行业的技术进步和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为湖北省生物医药产业链的发展、以及地区经济和高新技术的进步做出了突出贡献。2023年他被评为“湖北省劳动模范”。

二、勇担社会责任,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

刘长国同志深知企业的发展离不开社会的支持,回报社会、服务群众是企业义不容辞的责任。他积极响应参加“精准扶贫”“百企兴百村”项目。2020年新冠疫情发生后,他即时响应防控物资需求,加班加点生产防疫药品,向全国各个隔离医院、方舱医院供货,为人民群众的健康提供支持,并捐赠了总价值为110余万元的防护服、酒精等紧缺防护物资。为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力量,得到了湖北省药品管理局的感谢。

刘长国同志深知,自己所取得的一切成就都离不开党和国家的政策支持,离不开社会各界的关心与帮助。在未来的征程中,他将始终坚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信念,牢记初心使命,以更加饱满的热情和更加坚定的决心,带领企业不断发展壮大,为湖北的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在新时代的伟大征程中续写更加辉煌的篇章。

2.李鸣,男,汉族,大学专科学历,1982年5月出生,2020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成为一名光荣的共产党员。1999年3月参加工作,现为上海顾翔制冷设备有限公司和天门顾翔制冷设备有限公司总经理经理。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大力支持村镇的基础建设及相关社会扶持。积极参与政府的扶贫开发工作机制、拓宽帮扶思路、落实帮扶项目、解决农村实际困难。

2019年开始每年给予汪场镇特困、残疾人员就业工作岗位;公司成立至今累计缴税150万元左右;

2020年底按照市扶贫办下达的任务启动,参与了汪场镇罗阳村、堤湾村等“美丽乡村”建设,重建乡镇道路建设工程。2021年度持续对“美丽乡村”建设捐款10万元。

参与投资新修水泥路8条21公里左右,厂区周边渠道建设3公里。新修罗阳村一组至五组沙石路8公里。积极参与政府交通运输基础设施,提高服务水平,极大的改善厂区周边的交通面貌,方便了广大群众。参与罗阳村、堤湾村文化广场建设,所有美丽乡村安装路灯,为农村的科教文化事业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作为劳动密集型产业,生产技术相对简单,大力支持政府农村再就业。帮助特困户、残疾人、外出打工有顾虑的人员就近打工挣钱,保证了家务、农活、打工三不误。应公司发展需要,现天门顾翔、天门欣尚2个厂区,共安置130人上岗就业,基本实现农村再就业劳动力的增长。车间管理人员也从当地进行选拔,这为就地就近发展壮大本地就业链奠定了基础。

    公示时间:2025年3月10日至3月14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等形式,向天门市委统战部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公章,提供联系电话;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请签署或自报本人的真实姓名,提供联系电话。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联系单位:中共天门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

    联系地址:天门市陆羽大道中31号

    联系电话:0728-5235033

    邮政编码:431700


中共天门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  天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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