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湖北省政法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拟推荐对象的公示
根据中共湖北省委政法委员会、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评选表彰湖北省政法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鄂人社奖〔2026〕18号)要求,经自下而上、逐级推荐遴选,在进行政治审查、征求纪检监察机关和有关部门意见基础上,择优确定了1个“湖北省政法工作先进集体”拟推荐对象和1名“湖北省政法工作先进个人”拟推荐对象。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接受监督,现予以公示。
一、公示对象
(一)拟推荐先进集体(1个)
天门市公安局竟陵派出所
(二)拟推荐先进个人(1名)
王文 天门市委政法委办公室主任
二、公示日期
2026年8月4日至8月10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对拟推荐对象有异议,可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天门市委政法委政治部、市人社局办公室反映。
电话:0728-5233568;0728-5223595
地址:天门市陆羽大道中18号市委政法委政治部
天门市陆羽大道西34号市人社局办公室
电子邮箱:tmzfwzzb@163.com
邮编:431700
中共天门市委政法委员会 天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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