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行政审批事项结果的公示(天门鑫和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根据《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00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人力资源服务行政许可及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8〕60号)和《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人力资源服务行政许可及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发〔2019〕21号)等文件精神,市人社局就业促进与劳动关系科及时受理了天门鑫和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关于注销人力资源服务行政许可的申请。经对该公司申报资料进行审核,拟准予天门鑫和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注销人力资源服务行政许可(编号:(鄂)人服证字〔2024〕第1500000413号)。现并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5年3月24日至2025年3月28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联系天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与劳动关系科。
联系电话:0728-5223590。
天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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