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MB1A08302/2020-25461
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市人社局
发文日期
2019年09月29日
名称
天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废止<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的决定》
文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19年09月29日

天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废止<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的决定》

发布时间:2019-09-29 11:18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

第39号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废止<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的决定》已经2019年4月22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第24次部务会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部 长 张纪南

  2019年4月28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废止《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的决定

  为了推进“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与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不相适应的法规规章修订等工作的通知》(国办函〔2018〕69号)要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决定,对《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号)予以废止。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我要打印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