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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MB1A08302/2023-08754 主题分类 人事工作
发布机构 天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文 号
标 题: 天门市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实行事业岗位管理专项招聘公告
天门市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实行事业岗位管理专项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3-04-11 12:26

为切实加强我市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推动健全党建引领的城市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实行事业岗位管理的意见〉的通知》(鄂办文〔2020〕35号)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实行事业岗位管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天办文〔2020〕13号)要求,特面向我市在岗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开展专项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总体要求

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专项招聘工作在市委统一领导下,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坚持德才兼备、人岗相适、人事相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严格标准程序,严把人选政治关、廉洁关、素质能力关,落实专编专用,坚持激励关爱,引导、激励社区党组织书记担当尽责、干事创业。

二、招聘单位、岗位计划数及招聘对象

(一)招聘单位

天门市杨林街道党群服务中心、天门市侯口街道党群服务中心

(二)招聘岗位计划数

招聘岗位计划数为2名。

(三)招聘对象

杨林街道在岗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侯口街道在岗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3、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4、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

5、年龄在就业年龄段(男性在60周岁以内、女性在55周岁以内),且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31日;

6、连续任社区党组织书记达六年及以上、表现优秀、群众公认、考核合格、在岗履职。任职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31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纳入招聘范围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2、近年来受到组织处理或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或处分期未满的;

3、按照有关规定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统筹负责,严格按照公告中明确的报考条件,对社区党组织书记资格进行审查。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及方式

1、时间:2023年4月1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地点:报名人员持相关证件和资料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现场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地址:天门市陆羽大道西34号;联系电话:0728—5223449)

3、报名及资格审查所需资料:

(1)报名人员应提供本人的第二代身份证、学历认证材料(教育部门主管的学校以县级以上教育部门的认证为准,其他部门办的学校以县级以上相关部门的认证为准。教育部门或相关办学部门必须出具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公章,并有负责查验人员亲笔签名)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并在相关材料上本人署名。

(2)报名人员应提供其所在社区连续任职的有效证明。

(3)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近期免冠正面清晰的2寸彩色照片4张,填写《天门市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实行事业岗位管理专项招聘应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

(二)报名要求

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信守诚信报名,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对伪造证件、材料、填报内容虚假、骗取考核考察资格的,均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

五、招聘方式和内容

本次专项招聘采取业绩考核、群众满意度测评、深入考察的方式进行,突出对政治表现、工作实绩和业务能力的考核考察。

(一)业绩考核

由市委统一领导,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会同街道党工委统筹实施,对报名资格审查合格的在岗社区党组织书记进行业绩考核。考核内容由近三年社区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占比50%)、群众满意度评议(占比30%)、街道党工委综合评价(占比20%)等组成。对在疫情防控、社会治理等工作中表现特别突出的,或者获得市委、市政府、省级工作部门以上表彰的,经市委审批同意,可以优先聘用或适当放宽条件聘用。将优先聘用、一票否决事项等情形列入考核要素。街道党工委制定相关具体业绩考核细则,明确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实行量化打分。

(二)组织考察

对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社区党组织书记,根据量化打分结果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符合条件人员较少的可按照1:1的比例确定)。

1、考察时间

考察时间为:2023年4月25日—26日。

2、考察形式

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统一派出考察组开展考察。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情况作为决定拟聘用的重要依据,注重听取街道党工委、纪检监察部门的意见,综合考虑考察对象的一贯表现和群众公认度,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

六、体检及公示

经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研究审定后,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应在市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工作由各街道党工委负责组织,体检内容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在满足岗位要求的前提下,可以适当放宽,具体由街道党工委商体检机构研究,并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同意。体检合格后予以公示,由市人社局在天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tianmen.gov.cn/)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聘用管理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照事业单位管理相关规定办理人事手续,由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市财政局、街道党工委分别按规定的权限、职责和程序办理。街道党群服务中心及时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合同中明确管理岗位等级,按所聘岗位等级执行相关事业单位薪酬待遇。

八、其他事项

1、公开招聘过程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各街道各部门要严守组织人事纪律,全面落实公开招聘各项纪律要求,严密组织实施,规范招聘程序,坚决遏制不正之风,防止出现暗箱操作、徇私舞弊等问题,确保专项招聘每个环节公开透明、公平公正。

2、本公告中涉及政策口径由市委组织部和市人社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市委组织部0728—5236359;市人社局0728—5223449。


附件:1. 《天门市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实行事业岗位管理专项招聘岗位表》

      2. 《天门市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实行事业岗位管理专项招聘应聘人员报名表》


中共天门市委组织部     天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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