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征求《天门市社会保险稽核业务流程(征求意见稿)》的通知
各机关事业单位、各类企业及用工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全市社会保险稽核工作,统一经办标准,优化业务流程,强化社保基金风险防控,提升稽核工作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稽核办法》(劳动保障部令第16号)、《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稽核业务规范》(GB/T 35619—2017)、《关于补缴业务经办的风险提示函》(鄂社保函〔2026〕22号)等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天门市社会保险稽核业务流程(征求意见稿)》(见附件),现向各单位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6年11月13日,如有修改意见,发送至539892524@qq.com。
联系人:危立,联系电话:0728-5223104。
附件:《天门市社会保险稽核业务流程(征求意见稿)》
天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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