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MB1A08302/2023-02528
分类
食品药品监管
发布机构
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文日期
2023年01月31日
名称
天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湖北悦联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悦活里 天门万达店经营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
文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3年01月31日

天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湖北悦联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悦活里 天门万达店经营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1-31 16:09 来源:市场监督管理局

我局对编号№:PL2022TMS-00250检验报告不合格“油炸花生米”的核查处置工作已完成,现公告如下:

一、抽样基本情况

2022年10月20日,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湖北省普林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对湖北悦联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悦活里天门万达店加工销售的食品(名称:油炸花生米, 加工日期:2022-10-19,保质期:至2022-11-18)进行了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检验结果为:黄曲霉毒素B₁项目不符合GB 2761-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报告编号为№:PL2022TMS-00250。2022年11月21日我局将检验结果通知书送达到当事人,当事人对产品真实性进行了确认,并对抽检产品、抽检过程、抽检结果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出异议。

二、风险控制情况

2022年11月21日,本局接到湖北省普林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签发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检验报告PL2022TMS-00250(抽样单编号:SC22429006488133679),本局执法人员立即向湖北悦联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悦活里天门万达店送达了《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同时对该店的销售区进行检查,现场检查未发现涉案产品。

经查: 当事人加工使用的“生花生”是2022年10月16日从湖北四维一商贸有限公司购进的,共购进了3.73kg,购进价格为13.72元/kg ,于10月19日全部加工完毕。涉案产品“油炸花生米”是当事人2022年10月16日至19日加工销售的,共加工了3.73kg,销售价格25.6元/kg ,至10月20日全部销售完毕。经核实,当事人涉案金额为95.5元,当事人违法所得44.3元。已销售食品因已被食用,无法召回。

三、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湖北悦联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悦活里天门万达店加工销售“黄曲霉毒素B₁”超标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鉴于当事人在案发后积极主动配合调查,如实陈述违法事实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十三条第(三)项的规定,我局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如下:1、没收违法所得44.3元;2、罚款10000元。

四、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湖北悦联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悦活里天门万达店在购进商品时未严格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未取得涉案产品使用的原料“生花生”合格的检验报告是导致其加工销售不合格食品的主要原因。

整改情况:加强食品采购环节的把控,在采购食品时严格查验供应商的资质文件和每批次产品的检验报告;加强学习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食品安全意识;加大对从业人员的培训力度,落实各个岗位人员的职责,确保不再发生类似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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