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MB1A08302/2025-05505
分类
食品药品监管
发布机构
天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文日期
2025年02月14日
名称
天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天门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经营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 (2025年1号)
文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5年02月17日

天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天门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经营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 (2025年1号)

发布时间:2025-02-17 09:59 来源:天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天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编号№:SP202409374检验报告不合格黄鱼酥的核查处置工作已完成,现公告如下:

一、抽样基本情况

2024年10月25日,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湖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对天门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黄鱼酥(规格型号:145g/袋、生产日期:2024年7月20日)进行了抽样检验,抽样单编号为SBJ24429006486834521。经检验,N-二甲基亚硝胺项目不符合 GB 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

2024年11月27日,我局执法人员送达了《检验报告》,并对天门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销售区实施现场检查,经调查,该批次不合格黄鱼酥是从上海昊信食品销售有限公司购进的,共购进60袋,购进价格为19.53元/袋,销售价格为27.9元/袋。至案发日以上不合格产品还剩31袋。我局执法人员对剩余的黄鱼酥进行了扣押。当事人收到《检验报告》后立即采取召回措施,及时分析查找原因并进行整改,因已销售完,故无召回产品。

三、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天门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销售不合格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决定对天门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作如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809.1元;罚款:10000元。

四、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天门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提交了整改报告,造成产品不合格的原因主要是采购产品时,未索取该批次产品合格检验报告。

该企业制定了整改措施,完善进货查验货制度,对不能提供合法供货渠道及合格检验报告的产品一律杜绝购进。我局责令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举一反三,杜绝任何违法违规行为。2024年12月12日,我局对该企业进行了复查验收,验收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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