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MB1A08302/2025-07786
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天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文日期
2025年03月04日
名称
天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转供电违规加价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文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5年03月04日

天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转供电违规加价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5-03-04 15:30 来源:天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近年来,随着我市服装产业回流,工业园区、商业综合体等转供电主体数量显著增加。为规范转供电环节价格秩序,降低企业用电成本,优化我市营商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由局长黄仁杰牵头,副局长方俊红具体抓,价监竞争科、综合执法支队、各市场监管所按照方案要求开展工作。各市场监管所按照属地管辖原则对辖区内的转供电主体进行摸排清查,做好相关执法检查和案件办理工作,价监竞争科负责政策宣传引导、有关问题请示汇报和专项整治工作情况信息报送。

二、检查对象

全市范围内商业综合体、产业园区、物业小区、写字楼、商业步行街等转供电主体。

三、治理重点

(一)违规加价行为。重点查处转供电主体不执行国家电价政策,在电费中违规加收其他费用,或以服务费、管理费等名义变相提高电价的行为。

(二)价格公示不规范。重点查处转供电主体未按规定公示电价、电费、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等信息,或公示内容不完整、不清晰的行为。

(三)其他价格违法行为。查处《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0)129号)、省发改委、省市场监管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鄂发改价格(2021)88号)等文件中涉及到的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价格违法行为。

四、组织实施

(一)准备阶段(3月10日前完成)。做好前期调研,开展好收集案件线索、主动同辖区内电网企业联系等准备工作。

(二)实施阶段(5月20日前完成)。周密安排,集中力量进行拉网式全面清查,不留死角。同时做好宣传发动,重在收集和发现问题,建立问题和整改台账。

(三)总结阶段(6月20日前完成)。总结专项检查经验,梳理存在的主要问题,剖析难点、研判形势,压实主体责任,督促被检查对象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机制,确保规范转供电收费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从政治、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转供电违规加价专项检查的重要性、紧迫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所要责任到单位、责任到人,压紧压实工作责任,扎实推进检查工作

(二)加强监管执法。畅通12315投诉渠道、通过下沉企业开展调研等方式全面梳理违法线索,严格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公开曝光典型案例,引导社会监督、强化执法威慑。

(三)严格规范执法。要坚持原则,秉公执法,廉洁执法,文明执法,依据法律规定和程序开展检查,要防止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检查不走过场,确保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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