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天门市第五届陆羽质量奖申报工作的公告
为深入推进质量强市战略,引导和激励广大企业(组织)建立和实施卓越质量管理经营模式,提高产品、工程和服务质量水平,助力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天门市陆羽质量奖管理规定》(天政规〔2021〕1号),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开展第五届陆羽质量奖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对象
我市各行业处于领先地位,对本市经济发展贡献突出,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企业(组织)。
二、申报条件
(一)在天门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从事合法生产经营三年以上;
(二)质量管理体系健全,建立卓越绩效模式管理推进机构,有一定数量的自评人员,有效运行卓越绩效模式两年以上并提供上一年度自评报告;
(三)具有良好的经营业绩或社会贡献,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其经营收入、利税总额或总资产贡献率三项指标之一在上年度名列全市同行业前茅,最近三年未发生亏损;
(四)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和社会声誉。
三、申报原则
依据《天门市陆羽质量奖管理规定》,坚持公开、自愿的原则,坚持严格标准、优中选优的原则。
四、申报时间
申报企业(组织)应于5月19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市质量强市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市质强办)。
五、实施步骤
基本程序为企业(组织)申报、资格审核、材料评审、现场评审和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评审结果由市质强办汇总报市质量强市工作委员会审定后向社会公示。公示通过的拟奖企业(组织)名单,经市政府审定批准后,以天门市人民政府名义予以通报,颁发陆羽质量奖证书。
六、申报材料
申报企业(组织)应提交下列材料:
(一)《天门市陆羽质量奖申报表》一式三份;
(二)企业(组织)概述(3000字以内)一式三份;
(三)依据《卓越绩效评价准则》编写的自我评价报告(3万字以内)一式三份;
(四)自评表;
(五)凡在申报表、自评报告中涉及、需提供的证实性材料;
(六)经审计的2018年至2020年的财务报告、报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申报材料按A4幅面装订成册,其中申报表、企业(组织)概述、自评报告和自评表等需提供电子文档。有关天门市陆羽质量奖的申报资料请登录天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www.tianmen.gov.cn/zwgk/bmhxzxxgkml/bm/sscjdglj/)进行查询和下载。市质强办办公地址:天门市陆羽大道西21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805室),联系人:陈军,联系电话:0728-5364791,联系邮箱:951591722@qq.com。
天门市质量强市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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