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MB1A08302/2023-16373
分类
质量监督
发布机构
天门市质量强市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23年07月04日
名称
关于开展天门市第六届陆羽质量奖申报工作的公告
文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3年07月04日

关于开展天门市第六届陆羽质量奖申报工作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7-04 12:00 来源: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质量强国建设纲要》《质量强省建设纲要》部署根据《天门市陆羽质量奖管理规定(天政规〔2021〕1号,决定开展第届陆羽质量奖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申报对象

我市各行业处于领先地位,对本市经济社会发展贡献突出,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企业组织。

二、申报条件

(一)在天门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从事合法生产服务经营活动三年以上;

(二)质量管理体系健全,建立卓越绩效模式管理推进机构,有一定数量的自评人员,有效运行卓越绩效模式两年以上并提供上一年度自评报告;

(三)具有良好的经营业绩或社会贡献,从事生产、服务经营活动的,经营收入、利税总额或总资产贡献率三项指标之一在上年度名列全市同行业前,最近三年未发生亏损;

(四)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和社会声誉。

、申报时间

申报企业组织应于9月1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市质量强市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市质强办)。

、实施步骤

基本程序为企业组织申报、资格审核、材料评审、现场评审和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评审结果由市质强办汇总报市质量强市工作委员会审定后向社会公示。公示通过的拟奖企业组织名单,经市政府审定批准后,以天门市人民政府名义予以通报,颁发陆羽质量奖证书。

、申报材料

申报企业(组织)应提交下列材料:

(一)《天门市陆羽质量奖申报表》;

(二)企业(组织)概述(3000字以内);

(三)依据《湖北省长江质量奖评定标准(试行)2022版》编写的自我评价报告(3万字以内)

(四)自评表;

(五)凡在申报表、自评报告中涉及需提供的证实性材料;

(六)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报表2020年至2022年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所有材料均需提供电子文档。其中(一)(二)(三)(四)项需提供一式三份的书面材料(A4幅面装订成册),加盖公章;(五)(六)项需提供一份书面材料(A4幅面单独装订),加盖公章有关天门市陆羽质量奖的申报资料请登录天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http://www.tianmen.gov.cn/zwgk/bmhxzxxgkml/bm/sscjdglj/)进行查询和下载。市质强办办公地址:天门市陆羽大道西21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814室),联系人:陈军、周丹,联系电话:0728-5364791,联系邮箱:tm_zqb@163.com。

附件:1.天门市第六届陆羽质量奖申报表

2.湖北省长江质量奖评定标准(试行)2022版

3.天门市第六届陆羽质量奖自评表

                                天门市质量强市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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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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