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MB1A08302/2026-10264
分类
食品药品监管
发布机构
天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文日期
2026年03月25日
名称
天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6年春游期间食品安全风险提示
文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6年03月25日

天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6年春游期间食品安全风险提示

发布时间:2026-03-25 09:18 来源:天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春游踏青,野菜萌发,野生菌类进入生长期。为保障广大群众春游期间饮食安全,防范食物中毒事件发生,现就春游期间野菜、野生蘑菇等食品安全风险提示如下:

谨慎采摘食用野菜野生蘑菇

采摘野菜应选择环境清洁、无污染的场所,避开路边、绿化带、农田周边等可能受农药、重金属污染的区域。不熟悉、不认识的野菜坚决不采、不食,防止误食毒芹、泽漆等与可食用野菜外形相似的有毒植物。可食用野菜如香椿、蕨菜、马齿苋等,应经流水清洗、盐水浸泡、沸水焯烫后再行烹饪,不得生食。野生蘑菇种类繁多,毒性难以辨别,民间流传的“颜色鉴别”“大蒜试毒”等方法均不可靠,剧毒蘑菇如白毒伞、灰花纹鹅膏等外观朴素,误食后可能造成严重肝肾损害甚至死亡。广大群众应严格遵守“不采摘、不购买、不食用”野生蘑菇的原则,误食后如出现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症状,应立即就医,并注意“假愈期”风险,不得因症状暂时缓解而延误治疗。老人、儿童、孕妇及胃肠功能较弱者应少食或不食野菜。

规范户外食品加工

春游期间户外聚餐,食品应现做现吃,凉拌菜、熟食在常温下放置不宜超过2小时,避免细菌滋生。户外加工食材应注意生熟分开,刀具、案板、容器不得交叉使用,防止交叉污染。自带食品应选择保质期内、包装完好的产品,不食用来源不明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

做好应急准备与处置

春游聚餐后,如出现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疑似食物中毒症状,应立即停止食用可疑食品及时就医妥善保留剩余食品、呕吐物等样本,配合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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