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门市治理网络餐饮食品安全问题专项行动典型案例(二)
2026年以来,为规范市场经营秩序,守护群众饮食安全,天门市市场监管局开展了专项治理网络餐饮食品安全问题整治行动。依法查处了一批网络餐饮违法案件,现向社会集中曝光其中两起典型案例,以强化警示震慑作用,督促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现将有关案例通报如下:
案例一:某外卖餐饮店未按要求公示真实信息案
2026年4月1日,天门市市场监管局杨林市场监督管理所开展络餐饮食品安全问题专项检查时,发现某外卖餐饮店在外卖平台上公示的经营地址与实际经营地址不符。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条之规定。依据《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之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某农家土鸭馆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案
2026年1月28日,天门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某农家土鸭馆进行检查时发现某农家土鸭馆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六)项之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天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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