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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MB1A08302/2020-148717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天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文 号 天市监函〔2020〕22号
标 题: 天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市政协八届四次会议第85号提案的答复
天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市政协八届四次会议第85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0-08-28 15:15

(此件主动公开)


A

对市政协八届四次会议第85号提案的答复

叶平枝等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食堂食品安全卫生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感谢您对中小学食堂食品安全卫生管理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您在提案中提出的加强中小学食堂食品安全卫生的建议非常中肯,符合当前食品安全监管的实际情况,我局从以下方面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管理:

一是强化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校(园)长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对食品安全工作负总责,建立健全并落实有关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工作要求,定期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隐患排查。

二是强化集中用餐陪餐制度。各校(园)建立学校领导陪餐制度,每餐安排相关负责人与学生共同用餐,做好陪餐记录,及时发现和解决集中用餐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建立家长陪餐制度,健全相应工作机制,对陪餐家长在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等方面提出的意见建议及时进行研究反馈。

三是强化食品安全管理员配备。各校(园)指定专人担任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员和营养健康管理员,明确相关责任,对膳食营养均衡等进行咨询指导,推广科学配餐、营养膳食等理念。

四是强化食品安全监督制度。根据《食品安全法》、《湖北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规范》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我局制定了《关于开展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对全市中小学、幼儿园食品安全开展了一次全方位、拉网式、全覆盖的专项检查。为进一步推动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统筹做好2020年学校开学疫情防控与食品安全工作,我局联合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制定了《天门市2020年学校开学疫情防控与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方案》,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食品安全隐患,确保工作扎实推进,取得实效。建立由校领导、工会代表、食堂管理人员、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学生家长代表组成的膳食管理委员会,行使对食堂的检查、监督、评议等职能。在食品采购、食堂管理等涉及食品安全的重大事项上,听取家委会、教代会意见,保障师生、家长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定期开展食堂开放日活动。畅通食品安全投诉渠道,设立监督公告栏、举报电话、意见箱,接受各界监督。

五是强化食堂“明厨亮灶”工程。加快“明厨亮灶”工程建设,优先在食堂食品库房、烹饪间、备餐间、专间、留样间、餐具饮具清洗消毒间等重点场所实现视频监控全覆盖,公开食品加工过程,加强对食品来源、采购、加工制作全过程的监督。取缔幼儿园和中小学校无证小卖部。

六是强化学校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切实加强对学校食堂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等从业人员的宣传与培训,定期组织培训与考核,强化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和自律意识,不断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运用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食品安全知识教育,强化食品安全意识,推动健康饮食习惯的养成。下发《营养健康告家长书》,普及营养健康知识,与家长、社会联手营造食品安全良好氛围。



天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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