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MB1A08302/2021-53722
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天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文日期
2021年07月19日
名称
天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市政协八届五次会议第12号提案的答复
文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1年07月19日

天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市政协八届五次会议第12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1-07-19 16:09 来源:天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钟学才、王永祥、肖国星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肉类食品安全监管的建议》我局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感谢你们对农村肉类食品安全的关注和关心!你们在提案中反馈的问题和建议非常中肯,符合当前食品安全监管的实际情况。我局历来高度重视农村肉类食品安全工作,为消除肉及肉制品各环节的安全隐患,进一步规范我市肉及肉制品生产经营秩序,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我局结合实际,周密部署,全力推进,扎实认真开展了肉及肉制品专项整治,全市肉类食品安全状况持续向好。主要做法如下:

一、基本情况

今年以来,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2000余人次,对辖区内的46家农贸市场(包括1家农批市场)、肉及肉制品经营单位378家,餐饮服务单位946家,肉制品生产加工企业2家,各类大小冷库、冷柜、冷箱等110个,开展了全覆盖监督检查,发现问题42处,立案查处违法生产经营肉及肉制品案件12件,涉案金额2.9万元,罚没14.45万元。

二、工作措施

1、精心部署安排。肉及肉制品是人民群众生活中不可或缺的大众消费品,一直以来就是我局监管工作的重点,今年来,我局进一步加大了对肉及肉制品监管力度,精心部署相关工作,要求各基层监管人员一定要认清形势,认真履职,要克服麻痹思想,坚持不懈做好防控工作,严防问题肉及肉制品产品进入市场、流入餐桌。

2、强化监督检查。结合市政府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工作部署,我局要求各市场监管所根据属地原则对辖区内的农贸市场和肉制品加工、经营单位进行摸底调查,督促市场开办方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审查入场经营者资质,重点检查入场肉及肉制品经营者生猪产品的检验检疫合格证,督促肉及肉制品生产经营者认真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及食品安全自查制度,严禁采购、储存、加工、销售未经检验检疫,无合法进口证明、未按规定赋“鄂冷链”码的冷链食品。

3、加大监督抽检力度。今年以来,我局加大对肉及肉制品的监督抽检力度,计划抽检畜禽肉类320批次,各类肉制品120批次,截至目前已完成100批次,抽检合格率100%。

4、加大宣传培训力度。我局以食品安全宣传周为契机,充分利用新媒体、报纸、周刊、宣传画、宣传折页等多种形式,在全市开展食品安全宣传19场,张贴宣传贴纸2400余份,发放食品安全宣传折页10000余份,同时,畅通12315投诉举报渠道,引导社会公众参与食品安全监管,形成了共治共享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最大程度的杜绝问题肉及肉制品食品在市场上的流通。另外,我局加大对食品企业负责人,食品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及食品相关管理制度的培训力度,全面提升食品从业人员食品安全责任人意识,法治意识。截至目前,共有2860余人次参加了相关培训。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肉类市场监管长效机制,强化肉类市场准入管理制度,对无检验检疫证明、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肉类一律不得进入市场销售;积极引导市场开办者、肉类经营者诚信守法经营,监督肉类经营者全面落实自律制度,督促经营者落实进货检查验收、购销台账、质量把关、质量承诺、不合格肉品退市等制度,严格落实索证索票制度,切实规范市场交易行为,强化对肉类市场准入、交易、退出的监管;组织开展冷冻肉制品的专项抽检,确保辖区市场流通的肉品质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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