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加强全市校外培训(托管)机构管理的建议”的答复
彭浩容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全市校外培训(托管)机构管理的建议》收悉,我局对代表们的建议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认真组织办理,现将相关工作情况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我局历来重视校外培训(托管)机构治理工作,严格依法履行部门职能职责,不断加大执法检查力度,认真开展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工作,助力校外培训机构平稳运行。2024年来,我局针对校外培训(托管)机构营业执照、食品安全、广告宣传、价格规范等先后组织开展了多次执法检查行动。截至目前,全局共发现相关培训(托管)机构营业执照规范使用问题33起,下达各类责令改正通知书35份,开展广告清理专项行动16次,清除违法广告及宣传资料345份,共办理校外培训(托管)机构相关案件14起。同时,结合日常监管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向市内机构发放了守法经营告知书,累计发放告知书388份,宣传覆盖率100%。
二、主要工作做法
(一)严格依法登记。认真执行国家各项登记管理政策法规,在校外培训(托管)机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办理工作中,对涉及校外文艺体育类、科技类培训机构的申请严格审查把关,对未取得文旅、科技等部门《审核意见书》的及时告知相关政策。对申办《食品经营许可证》的,认真查验相关资料,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推送至辖区市场监管所,督促加强日常监管。
(二)严管食品安全。认真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督促指导有供餐的校外托管机构制定、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各项制度,加强对其食品进货索证索票、餐用具清洗消毒、人员食品安全培训和健康检查、食品留样等日常监管和督查。开展食品安全检查,对托管机构中存在的“三防”设施不到位、未进行食品留样、消毒柜未使用等问题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目前已完成整改4起,保障了在校外托管机构就餐学生的饮食安全。
(三)加强价格监管。依托12315热线及时处理投诉举报案件,加强对校外培训(托管)机构不明码标价、收费公示不规范等乱收费行为进行监管,查处虚构原价、虚构折扣等价格欺诈行为。重点开展对校外培训机构超出政府指导价浮动幅度制定价格、提前或推迟执行政府指导价、不按规定提供服务而收取费用等行为进行监管。
(四)规范广告管理。加强校外培训(托管)广告的监管工作,依法查处在主流媒体、新媒体、公共场所、居民区各类广告牌和网络平台等刊发、播放违法校外培训(托管)广告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各种夸大培训效果、误导公众教育观念、制造家长焦虑的校外违法违规广告行为。
三、下一步打算
正如各位代表建议中所指出的,校外培训(托管)机构包含多个方面内容,监管涉及众多部门。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在认真履职的同时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通力合作,着力加强以下几个方面工作:一是加强部门执法协作,运用好部门“双随机”工作机制,加强与教育、公安、文旅、科技等部门的执法协作,强化对校外培训(托管)机构联合监管。二是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持续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价格、广告宣传等专项执法,严格守牢食品安全底线。三是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将采取多种方式,开展守法合规经营宣传,引导相关机构履行、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同时畅通举报渠道,广泛调动社会力量参与校外培训(托管)机构监管工作。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你们对市市场监管局工作的关心支持。
天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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