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市政协九届四次会议第98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黄远征、徐杨委员:
感谢您对食品安全工作的关注和关心,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天门市食品安全监管的建议》的提案已收悉,您在提案中反馈的问题和建议非常中肯,我局高度重视,迅速组织人员开展系列整治行动,现答复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任务。根据省食药安办对年度食品安全重点工作的安排,我局制定了《天门市2025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将全市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分解到各部门,做到目标明确、分工明确、责任明确,持续推进各成员单位工作落实。组织召开了天门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全体(扩大)会议,集中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的意见》,解读《天门市2025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调整市食药安委组成人员,并对全市食品安全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二、加强部门联动形成监管合力。一是为进一步提升肉类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牵头市农业农村局、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以市食药安委名义拟定下发了《肉类产品质量安全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细化任务清单,明确责任单位,进一步提升肉类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二是联合农业部门开展黄鳝兽药残留专项整治工作,制定并下发了《天门市黄鳝流通环节监管工作机制》,明确工作任务及责任分工,确保流通环节水产品质量安全,开展重点水产品经营户集中培训一场,与53户黄鳝经营单位签订《水产品销售质量安全承诺书》,发放重点水产品经营进货台账100余份,开展市场销售黄鳝快筛快检和监督抽检,严查黄鳝农残兽药超标突出问题,立案查处相关问题3起,向周边市场监管部门移交问题线索1起。
三、突出重点领域推动监管工作落地落实。在全覆盖日常监管的基础上,针对重点品种,重点领域开展专项监管。组织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制售假劣肉制品和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两项民生实事整治工作,在制售假劣肉制品方面,已立案查处肉类产品违法案件29件;在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方面,已办结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案件217件。针对“网红餐厅”、校园周边餐饮、夜市摊点等开展专项治理,重点打击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使用过期食材等违法行为,立案查处45起,取缔无证经营户12家。春季学期学校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校园餐”专项整治,发现并整改问题599条,立案查处校园食品安全案件23起,向纪检监察部门移送问题线索14条。组织开展养老机构(含幸福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对全市39家养老机构、24家幸福食堂进行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发现并督促整治食品安全隐患151个,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35份,立案查处15家。组织开展重点农产品和进口水果整治,共检查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34家,检查重点食用农产品销售单位89户,水果销售单位114家,发现问题隐患55个,整改到位55个。
四、坚持问题导向,推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制定《天门市2025年农产品定量检测和定性速测实施方案》,在种养殖环节实施农产品定量检测1900批次以上,督促指导各乡镇农安所开展农药残留速测1000-2000批次。按照问题导向、常专互补原则,制定《天门市2025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计划》,在农产品销售、食品生产、餐饮服务环节实施食用农产品、食品监督抽检3585批次。同时指导基层监管所常态化开展食品快检“你送我检”便民服务活动,年度实施食品快检不低于10批次/千人。截至目前,已完成2024年校园食品安全“回头看”、“两节”期间食品安全、省十大民生项目、校园食品安全、“你点我检”进学校、端午节令食品等专项抽检和地市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共2063批次(含食用农产品787批次)。检出不合格品100批次(普通食品69批次,食用农产品31批次)。开展“你点我检 服务惠民生”进学校、进农贸市场、进社区和315百姓点检日等宣传活动5场次,有1596人次参与线上点选活动。完成10181批次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年度任务完成率达到92.55%。
五、坚持依法办案严厉打击违法犯罪。结合农业、公安、市场监管上级安排部署,深入开展“利剑”、“昆仑”“铁拳”行动,针对社会舆情反映强烈的病害及未经检验检疫肉类、假冒伪劣肉类、农村地区假冒伪劣食品、食品添加剂使用、非法添加非食品原料、虚假宣传保健医疗功效等重点领域,深挖案源线索,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对涉罪案件做到应移尽移,建立风险会商和信息互联互通机制,适时组织开展联合执法,在重点领域实现涉罪案件突破,强力震慑危害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截至目前,已查办食品安全违法案件324起,向司法机关移送涉罪案件6起。
下一阶段,我们将继续以“四个最严”为根本遵循,紧盯食品安全常态化监管与服务,强化源头治理、强化监督执法、强化宣传教育,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增强维权意识、提升保障水平,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天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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