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MB1A08302/2025-25502
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文日期
2025年08月11日
名称
天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市政协九届四次会议第45号提案的答复
文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5年08月11日

天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市政协九届四次会议第45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5-08-11 08:47 来源:天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尊敬的刘凡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的提案》我局已收悉,感谢您对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现对您提出的提案回复如下:

校园周边食品安全关系到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社会关注度高、影响面广。近年来,我局通过探索与实践相结合,不断优化监管方式,多措并举,压牢压实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监管。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任务。

4月11日以市食药安办名义制定并下发了《关于开展校园周边食品安全问题综合整治的通知》,明确重点整治任务及各相关单位责任分工,并提请市政府分管负责人在市食药安委2025年第一次全体(扩大)会议上对工作进行了重点部署。针对校园周边食品摊贩治理难点,提请市政府于6月13日召开全市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推进会,进一步明确任务和时间节点。

二、加强监督检查,落实经营主体责任

采取日常监管与专项行动相结合的方式,对学校周边有固定经营场所的食品经营主体开展全覆盖拉网式排查,做到严格准入条件、严格规范经营、严格执法检查,坚决查处取缔无证经营,规范不符合经营条件要求的食品经营单位,做到不留死角、不存盲区,严厉查处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者无证经营、售卖和使用来源不明、“两超一非”食品、“三无”食品、无中文标识、超过保质期限、腐败变质、使用劣质原料加工制作的食品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等违法行为。目前已检查学校周边食品经营者278家,督促整改风险隐患问题47个。

三、规范流动摊贩,净化校园周边环境

联合城管、乡镇(办、场)等多部门,结合辖区各学校(含幼儿园)实际情况,明确划定食品摊贩禁售区,每两周对校园周边开展联合巡查,对校园周边禁售区内食品摊贩进行引导驱离。全面推行备案登记制度,对禁售区外、符合经营条件的食品摊贩,严格依法进行登记备案管理,目前已登记食品摊贩287户。加强对食品摊贩食品安全管理,严禁食品摊贩从事高风险食品制售制作,督促所有食品摊贩经营人员定期办理健康证明、持续保持卫生条件、做到持证亮证经营。同时严格“源头追溯”监管,全面检查流动摊贩的食品原料来源、加工环境、从业人员健康证明等情况,严厉打击销售“三无”食品、过期食品等违法行为。

四、强化宣传引导,筑牢师生安全防线

大力推进食品安全进学校活动,采取通俗易懂、公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向广大师生普及和宣传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提高儿童和青少年的自我防范意识和消费维权意识,树立学生健康膳食、合理膳食的观念,保障学生饮食健康。同时加强对学校周边食品经营主体的宣传教育,督促其诚信自律、守法经营,承担社会责任。

五、畅通投诉渠道,完善社会共治格局

进一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在校园周边设置食品摊贩禁售监督公示牌,公示城管、市场监管、公安等相关部门具体责任人及联系方式,方便师生、社会公众对校园周边违法食品摊贩进行吹哨举报、执法部门随时报到,防止食品摊贩与执法部门“躲猫猫、游击战”,鼓励群众和学生家长投诉举报学校周边食品经营主体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充分发挥媒体、群众的监督作用,及时核查处置媒体和群众反映的学校校园及周边的食品安全问题,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在下步工作中,我局将以“时时放心不下”的态度继续抓牢抓实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牢牢守住安全底线,确保师生吃得健康、吃得安心。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在今后继续为我们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和建议,以便我们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工作。

                   天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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