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MB1A08302/2025-25509
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文日期
2025年08月11日
名称
天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市九届人大五次会议第50号建议的答复
文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5年08月11日

天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市九届人大五次会议第50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5-08-11 08:59 来源:天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尊敬的朱彩容、刘春华、梁红清、冉新平等代表:

感谢您对我市食品安全工作的关注,您提出的《关于加大食品安全检查查处力度的建议》我局已收悉,您所提的建议十分中肯,我局对您的建议办理制定了具体工作方案,明确了分管负责人,协调市公安局、市农业农村局明确具体会办科室、协办科室,共同推进建议办理工作。现答复如下: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任务。制定了《天门市2025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将全市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分解到各部门,做到目标明确、分工明确、责任明确,持续推进各成员单位工作落实。组织召开了天门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全体(扩大)会议,集中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的意见》,解读《天门市2025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调整市食药安委组成人员,并对全市食品安全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二是加强农产品监管,做好源头管控。市农业农村局与市市场监管局开展联合检查,督促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开办者和销售者查验追溯信息二维码和承诺达标合格证,目前已开证主体150家。深入推进畜禽屠宰养殖“严规范 促提升 保安全”三年行动,目前引进的禽类集中屠宰企业已进入试生产。开展重点问题食用农产品专项整治行动,对“7条鱼”“3个果”“4颗菜”按照“一品一策”、产管并举、综合施策原则建立种养者名录,多部门协同监管,强化上市把关和执法办案,目前已查办重点问题农产品案件19起,向周边行政部门移交问题线索3起。指导基层站所常态化开展农产品快筛快检,目前已完成10181批次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年度任务完成率达到92.55%。

三是突出重点领域,推动监管落地落实。在全覆盖日常监管的基础上,针对重点品种,重点领域开展专项监管。结合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开展制售假劣肉制品和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两项民生实事整治工作,已立案查处肉类产品、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案件246件。开展“网红餐厅”、校园周边餐饮、夜市摊点等专项治理行动,立案查处45起,取缔无证经营户12家。开展春季学期学校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校园餐”专项整治,发现并整改问题599条,立案查处校园食品安全案件23起,向纪检监察部门移送问题线索14条。组织开展养老机构(含幸福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对全市39家养老机构、24家幸福食堂进行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发现并督促整治食品安全隐患151个,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35份,立案查处15家。组织开展重点农产品和进口水果整治,检查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34家、重点食用农产品销售单位89户、水果销售单位114家,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隐患55个。

四是坚持问题导向,推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按照问题导向、常专互补原则,制定《天门市2025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计划》,在农产品销售、食品生产、餐饮服务环节实施食用农产品、食品监督抽检3585批次。目前已完成“两节”期间食品安全、省十大民生项目、校园食品安全、“你点我检”进学校、端午节令食品、人大代表“你点我检”等专项抽检和地市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共2316批次(含食用农产品962批次),实验室待检253批次。检出不合格品100批次,抽检不合格品全部依法依规开展核查处置。

五是坚持依法办案,严厉打击违法犯罪。结合农业、公安、市场监管上级安排部署,深入开展“利剑”、“昆仑”“铁拳”行动,针对社会舆情反映强烈的病害及未经检验检疫肉类、假冒伪劣肉类、农村地区假冒伪劣食品、食品添加剂使用、非法添加非食品原料、虚假宣传保健医疗功效等重点领域,深挖案源线索,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对涉罪案件做到应移尽移,强力震慑危害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截至目前,已查办食品安全违法案件324起,向司法机关移送涉罪案件6起。

六是强化教育宣传,提升共治氛围。大力开展农产品、食品安全监管教育培训,提升农产品、食品安全基层监管能力。4月组织基层监管人员和学校负责人赴襄阳交流学习校园食品安全监管经验。开展农残胶体金检测技术专题培训8期,印发《新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产品禁限用农药(兽药)名录》、《餐饮安全操作手册》等资料15000余份。常态化开展“你点我检 服务惠民生”民意征集活动,已开展进学校、进农贸市场、进社区和315百姓点检日等宣传活动5场次,1596人次参与线上点选活动。通过宣传报道、抖音短视频、展板、横幅、微信公众号等多形式、多角度、多途径传播食品安全知识,提高公众辨别真实食品安全风险能力,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鼓励公众积极参与,形成良好的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氛围。

下一步,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的意见》,坚持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全面督促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天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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