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MB1A08302/2025-25513
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文日期
2025年08月11日
名称
天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市九届人大五次会议第51号建议的答复
文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5年08月11日

天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市九届人大五次会议第51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5-08-11 09:09 来源:天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尊敬的蒋继成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我市经营主体遭受“企业年报”电诈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对您关心企业经营环境、积极建言献策表示衷心感谢,并对建议内容予以充分肯定。该建议针对性强,对保护经营主体权益、优化营商环境具有重要意义。接到建议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专题研究,会同公安、通信管理等部门协同推进,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一是加强宣传预警。通过天门日报、天门社区网、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发布防骗警示,制作年报流程、图文解说等通俗宣传材料;结合发放年报宣传单、悬挂横幅、开展年报培训等活动,面对面普及正规年报途径,揭露诈骗常见话术。  

二是优化年报服务。在各级政务服务窗口增设提醒标识,开通咨询专线;详细讲解年报流程,减少企业因操作不便误入诈骗陷阱的风险。  

三是强化线索打击。与公安机关建立联动机制,对涉诈电话、网站快速核查处置,及时移交线索,协助侦破案件。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加强反诈宣传和部门协作力度,切实保障经营主体合法权益。  

衷心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天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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