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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MB1A08302/2021-09661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天门市市场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 文 号 天市监联办〔2021〕1号
标 题: 天门市市场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下达2021年度天门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天门市市场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下达2021年度天门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11 14:58

各市场监管领域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为统筹推进全市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鄂政办发〔2020〕55号)和《关于报送2021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计划及相关事项的通知》(天市监联办〔2020〕4号)文件要求,市市场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梳理汇总各成员单位联合抽查工作计划并报请市政府同意,现将2021年度天门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下达如下。

一、抽查时限及检查对象

本年度双随机抽查计划务必于2021年11月30日前完成。抽查检查对象为我市辖区内登记注册且存续的市场主体,以及其他主体和客体对象。

二、抽查层级及方式

对照《湖北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第一版)》,根据各成员单位制定上报的2021年度联合抽查工作计划,结合监管工作要求,市市场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合并成市级2021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详见附件)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协同配合。牵头单位在实施抽查计划前,要充分征求配合单位意见,拟定检查通知或实施方案,明确检查内容、检查要求、完成时限等事项,经配合单位会签后再组织实施。实施方案或通知要同步报送市市场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并以此作为在省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中发起检查任务和任务完成情况考核的依据。

(二)明确责任分工。市市场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双随机抽查工作的机制建设、统筹协调和检查督办等工作。抽查计划牵头单位负责组织相关配合单位开展联合抽查工作,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牵头单位应在检查完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准确录入检查结果,并负责抽查结果公示及后续处理相关工作。配合单位要按照牵头单位部署,积极配合做好联合抽查工作。

(三)注重监管实效。在组织实施抽查计划过程中,既要保证监管效果,又要防止检查走过场、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严格防控风险隐患,对我市市场监管领域突出问题和高风险行业,加大抽查力度,确保“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有序有力、深入推进、取得实效。

(四)动态调整计划。对未列入联合抽查工作计划但实际工作中需要增加的抽查任务,或已列入联合抽查工作计划但实际工作中需要取消的抽查任务,报经市政府批准后进行动态调整,调整后的抽查计划于5个工作日内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湖北省“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进行公示。

联系人:郑晓翠   联系电话:0728-5239891  

邮箱:sjjxyk401@163.com


    附件:2021年度天门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表.xls



                                                天门市市场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1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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