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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发布时间:2019-02-21 09:32来源:天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天政办发〔201857号)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中国天门”门户网站(www.tianmen.gov.cn)下载。
  全文包括政府信息公开2018年工作要点落实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及咨询情况、收费情况、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七部分内容,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一、政府信息公开2018年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围绕改革、发展、稳定中心工作,以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为抓手,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服务,助力打造服务型政府。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我局明确分管领导主抓、办公室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积极落实市政府电子政务办组织交办的各工作,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准确、高效完成
  (二)完善工作制度。明确专人负责,规范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制定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制度,确保信息公开准确无误。
  (三)深化公开内容。全面贯彻执行《信息公开条例》,把公开透明作为政府工作的基本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重点推进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重点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全面性。
   (四)注重监督自查。对信息公开工作开展内部监督与自查。同时接受社会的监督,及时收集社会对我局政务公开、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对不足之处加以改进提高,努力树立机关勤政、廉洁、务实、高效的良好形象。
  (五)及时处理公开申请与信息咨询。在政府门户网站上设立食品药品申报、审批绿色通道,同时公布举报电话和邮箱,接受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公开申请和信息咨询,并通过电子邮件、约见、电话和信件等形式,及时与申请人或咨询人沟通,并在规定时限内予以答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公开内容。为了让公众更加及时全面地了解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政策和工作动态,2018年,我局在各类报刊上公开信息共计145条,其中《天门日报》23条,《天门周刊》120条,《中国医药报》2条。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公开信息17条。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累计118条,其中工作动态信息67条,抽检结果公示信息17期,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公告34条。

   (二)公开形式。一是在天门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目录、重点领域信息专栏公开。二是通过微信公众号、报纸、广播、电视等其他辅助方式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年度收到组织或个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件其中,信函申请2件,网络申请2件,均已按申请要求公开。
  (二)咨询处理情况
  本年度共接受市民咨询130人次,均已给予答复。其中市委书记留言板15人次,电话咨询115人次。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未收取组织或个人的政府信息申请公开费用。
  五、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投诉的情况
  本年度没有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8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信息公开内容、完善制度规范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与公众对食品药品安全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公开的及时性、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以下几方面改进措施:一是深化政务公开。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根据本局工作职能和职责任务,扩大信息公开范围。二是加强宣传。提高公众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知晓率和参与度。三是拓展信息公开渠道,积极利用政务微博、抖音等新媒体,多种渠道和方式并用。四是加强学习培训。加强对机关的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和培训,不断提升我局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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