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互联网+明厨亮灶”服务采购询价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我局现就所需明厨亮灶服务进行询价采购,邀请有相应资质和具有相应供货能力的服务提供商根据询价文件要求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并提供满足要求的服务。采购项目要求如下:
一、项目名称:市场监管局明厨亮灶服务
二、询价内容:明厨亮灶服务
三、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四、预算金额:77200元(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五、采购需求:
根据监管工作需要,城东所、城西所、城南所、杨林所四个监管所各建设一套分区域监管工作平台,工作平台应包括必需的硬件和平台功能。
六、采购内容: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技术参数 | 备注 |
1 | 运营服务 | 1、分级授权的子账号,各分局能监管所属区域餐饮企业。 2、能使用技术手段自动监管餐饮企业工作场地人员着装规范,并提供多方向告警。 4、按要求接入鄂食安平台。 5、包括软硬件及安装调试。主要硬件按国家三包提供维保。 |
七、报价人须知:
(一) 报价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二)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www.creditchina.gov.cn);
(三) 报价人报名时须提供本单位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提供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留存)和证明自身资质的证明材料。
(四) 报名及询价文件领取:2023年4月14日至4月2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报价人可带相关证件到询价小组领取本项目底价文件,或通过网络传递,获取本项目底价文件。
(五) 询价响应文件递交地址:天门市竟陵办事处陆羽大道西21号,天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705办公室。
截止(报价)时间:2023年4月21日17:00,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询价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六) 报价人必须提供售后服务内容及承诺。
(七) 验收:由采购人组织验收。
(八) 交付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七日内完成工作平台和监控交付与使用。
(九) 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按法定程序付款。
(十) 报价人及其代表应遵循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及通行规则。
联系电话:18107252988 联系人:郑海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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