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医疗机构行业乱象专项整治五起典型案例的通报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医疗卫生行业诊疗行为,保障公众用药用械安全,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天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了一批药品、医疗器械涉及高价销售、过期使用等方面的违法案件,现对其中的典型案例进行曝光。
一、2022年12月,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对天门市佛子山镇龚巷村卫生室进行的监督检查中,发现当事人因将购进价格为5.9元1盒的“双氯芬酸钠栓”以 100 元 1 盒的价格高价售出了2盒,该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第三项之规定,涉嫌哄抬药品价格。市场监管局依法立案调查,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对其给予行政处罚。
二、2022年12月,接投诉举报后,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天门市马湾镇廖湾村卫生室销售药品“华中维福佳”布洛芬片的行为进行调查了解,发现当事人将进价18元1盒的布洛芬片以200元的高价销售给投诉人,该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第三项之规定,涉嫌高价销售药品,攫取不当得利。市场监管局依法立案调查,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给予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三、2023年2月,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对天门市卢市镇熊宋垸村卫生室的监督检查中,发现该卫生室药柜上存放的2盒维 D2 果糖酸钙注射液已超过有效期。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第一款和第三款第五项之规定,涉嫌使用超过有效期药品。市场监管局依法立案调查,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对其给予行政处罚。
四、2023年3月,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对天门市岳口刘桂口腔诊所的监督检查中,发现当事人使用的3台牙科综合治疗机已超过了使用期限。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之规定,涉嫌使用过期的医疗器械。市场监管局依法立案调查,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给予没收超过有效期的医疗器械,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五、2023年5月,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对天门市多宝镇张李村卫生室的监督检查中,发现该卫生室药房货架上存放的药品氨咖黄敏胶囊已超过有效期。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第一款和第三款第五项之规定,涉嫌使用超过有效期药品。市场监管局依法立案调查,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给予没收超过有效期的药品,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