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快推进外商投资企业组织形式、组织机构调整工作的通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外商投资法施行前成立的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外资企业,需在2024年12月31日前调整其组织形式、组织机构,并依法办理变更登记备案。自2025年1月1日起,外商投资企业的组织形式、组织机构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规定,未办理变更登记备案的,市场监管部门不予办理该企业其他登记事项的变更登记,并将相关情形予以公示。为依法推进外商投资企业组织形式、组织机构调整,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调整对象
依照原《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成立,2020年1月1日以来未依法办理组织形式、组织机构等变更登记备案的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外资企业。
二、调整时间及方式
2024年12月31日前调整组织形式、组织机构,并依法办理变更登记备案。
三、办理流程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外商投资法〉做好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注册工作的通知》(国市监注〔2019〕247号)要求,由原权力机构(董事会、联合管理委员会等)作出决议,按照2023年新《公司法》修订公司章程,将权力机构调整为股东会,再由股东会按照新《公司法》规定的程序形成决议决定,并依法办理企业类型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
为维护企业合法权益,避免因未调整组织形式、组织机构致使自身利益受损,请未依法调整的外商投资企业尽快申请办理相关变更登记备案。
网上申请地址:湖北政务服务网
http://zwfw.hubei.gov.cn/
线下办理地址:天门市市场监管局四楼登记许可科
咨询电话:0728-5238738
特此通告。
天门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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