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MB1A08302/2024-17641
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天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文日期
2024年04月11日
名称
天门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天门市第十七届(2022—2023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布活动的通知
文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4年04月11日

天门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天门市第十七届(2022—2023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布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11 15:12 来源:天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各市场监管所,市局相关科室,各有关企业:

根据《湖北省合同监督条例》《湖北省企业合同信用状况公布暂行办法》规定和《省市场监管局办公室关于开展湖北省第十七届(2022—2023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布活动的通知》(鄂市监办网合〔202458号)的要求,为进一步发挥信用监管的基础性作用,推进企业合同信用体系建设,市市场监管局决定组织开展天门市第十七届(2022—2023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以下简称守重)企业信息公布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布范围

在本市依法登记注册或开展经营活动,202211日至20231231日期间守法经营、诚信守约、合同管理工作规范有序,符合本通知公布条件的企业,均可自愿申报参加企业合同信用状况公布活动。

二、公布条件

申请公布天门市守合同重信用状况良好企业,一般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依法办理登记注册,在本市生产经营满3个会计年度;

(二)申报年度期间未受到市场监管部门行政处罚,且未在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

(三)同意将本企业申请年度基本信息对外进行公布;

申请公布湖北省守合同重信用状况良好企业,应为天门市守重企业或天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推荐上报申请公布的企业。

在省市场监管局登记注册的企业可直接向省市场监管局申报。

三、公布标准

(一)企业管理制度健全。企业采用较先进的管理体系(模式),有严格的专利、商标、商业秘密管理制度,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强;产品或服务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明示的企业标准;依法取得相关资质或认证并持续保持取得时的条件和要求。

(二)信用管理体系健全。有完善的合同(信用)管理制度;有健全的合同(信用)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合同(信用)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信用良好,无失信记录。

(三)合同签约行为规范。订立的合同合法、内容具体、条款清楚、责任明确、手续完备;依法需要采用书面形式订立的,书面签约率达到100%;法律、法规规定应进行备案的合同,依法进行备案;有签约授权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无利用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四)合同履约状况良好。对外订立的合同,除不可抗力或对方违约以及经双方当事人协商变更、解除外,合同履约率达100%;因客观原因未能履行合同的,主动依法依约定承担责任;执行人民法院、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判(裁)决、裁定。

(五)社会信誉好。在安全生产、金融信用、质量管理、依法纳税、劳动用工、环境保护等方面社会反映较好,无违反市场监管、财税、环保、安全、综治等法律法规的行为,无不良行为记录;无利用合同进行的违法行为;积极处理或配合处理消费投诉和举报;履行社会责任,获得相关荣誉,社会信誉良好。在天门市市场监管部门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中列为信用风险低的企业。

四、申报程序及时间安排

天门市市场监管局公布守重企业活动,采取企业自愿申报、各市场监管所初审推荐、市局审查公布的方式,公布相关企业202211日至20231231日的合同信用状况,公布期为两年。

湖北省市场监管局公布守重企业公布范围、条件与市级一致,企业自愿申报市市场监管局在自愿申报且被公布为本届市级守重企业中选择一批规模较大,企业和品牌有一定社会影响力,合同及信用管理体系健全,合同签约规范,合同履约状况良好,在本地同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的企业向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推荐公布为湖北省第十七届(2022-2023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

(一)企业自主申报(4-528)

自愿申报企业,请填写《天门市第十七届(2022—2023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申报表》(见附件2, 并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申报表纸质件和其他材料一并交申报企业住所所在地市场监管所。申报表式样可在天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tianmen.gov.cn/)“通知公告”栏中下载。

自愿申报省级守重公布企业的需同时填报湖北省第十七届(2022—2023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申报表(见附件3),并提交与市级申报材料相同的相关资料。

登记机关为省市场监管局的企业,请于531日前登录湖北市场监管智慧服务一张网系统,进入合同服务专区进行网上申报。网址:https://scjg.hubei.gov.cn/hbnqi/home/home

(二)分级受理审核(528-6)

各市场监管所受理并初审辖区内登记企业及住所在本辖区的外地企业的申报并于531日前汇总本辖区受理情况上报市局。市局依据认定标准对申报企业进行审查,对初步审查合格的企业市局通过相关官方媒体公告企业名单,征集社会对申报企业的意见,同时致函征求发改、公安、人社、生态环境、住建、水利、税务、应急、人民银行等部门或相关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以及市市场监管局内设质量、食品、药品、广告、信用、价监、特设、知识产权、消费维权、综合执法等机构意见,了解申报企业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方面的情况必要时对企业申报资料的真实情况进行实地核查、抽查。

(三)统一公布报送(71-720)

市局对审查合格且经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无异议的企业,研究确定名单后向社会公布,制发文件,颁发公布证明,并择优推荐申报湖北省守重公布企业。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守重企业公布活动,是促进企业信用体系建设,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服务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抓手。各所要加大开展守重企业公活动的宣传力度,引导我市符合守重企业公条件的企业积极参与,强化服务发展意识,提升我市企业诚信经营的整体水平。

(二)强化业务融合。各所对自愿申报企业,在指导其填写申报表同时应注意收集合同格式条款,并将收集到的合同格式条款汇集到市局,由市局交由省合同格式条款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要把申报工作与信用监管、合同示范文本推广、合同备案、建立公布活动长效机制相结合,实行动态管理,提升工作效能。

(三)严格审核把关。各所要严格标准条件,从严审核把关对自评不符合条件生产经营不满3个会计年度2022—2023年度存在违法经营行为被查处、企业失信行为被相关部门联合惩戒、消费投诉量较大、相关抽查抽检监测问题较多、申报企业因负面事件被新闻媒体曝光等情形的企业,不得纳入此次公布活动范围。要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北)”进行查询,对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移出的,不得推荐申报。

(四)严明工作纪律。各所要严格遵守廉洁纪律,不得向申报企业收取任何费用,不得接受申报企业的吃请及礼品礼金等。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不得增加环节和设置非法定限制因素,严禁弄虚作假。要按时、按要求向市局报送企业《申报表》及相关资料。

联系人:江政东;联系电话:0728-5239001;内网电子邮箱:13997976355@hubei.gov.cn


附件:1.不得纳入“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布活动的情形

2.天门市第十七届(2022—2023年度)守合同重信用

企业申报表

3.湖北省第十七届(2022—2023年度)守合同重信用

企业申报表

4.守重企业申报填写说明

5.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统计表(各市场监管所填报)



天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410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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