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MB1A08302/2025-37474
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天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文日期
2025年11月04日
名称
天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文书送达公告
文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5年11月04日

天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文书送达公告

发布时间:2025-11-04 16:50 来源:市场监督管理局

天门市俱实惠百货店:

我局立案调查的你店因帮助其他经营者对产品功能作虚假宣传一案,已于2025年10月11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并下达《天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天市监处罚〔2025〕798号)。因采取直接送达和邮寄送达的方式均无法确定是否送达当事人,根据和《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有关规定,现公告送达,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附:《天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天市监处罚〔2025〕798号)、湖北省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

天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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