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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MB1A08302/2020-35039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天门市司法局 文 号
标 题: 天门市司法局2017年部门决算
天门市司法局2017年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18-09-26 00:00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和重要事项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根据天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关于印发天门市司法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天政办发[2010]88号)文件规定,内设局办公室、政治处、法制宣传科、基层工作科、法律援助工作科、法制科、计划财务装备科、公证处、社区矫正管理局、律师公证工作管理科、司法鉴定管理科等11个科室,26个乡镇司法所。司法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市司法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制定市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监督实施。

  (二)拟定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和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地各行业的法制宣传、依法治理和对外法制宣传。

  (三)负责指导、监督全市的律师、公证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

  (四)监督管理全市的法律援助工作。

  (五)负责全市基层司法所建设和人民调解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会同人民法院指导人民陪审员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六)负责全市社区矫正工作,负责全市非监禁刑罚执行和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七)负责组织实施本市国家司法考试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

  (八)负责全市司法鉴定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的登记管理工作。

  (九)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法制工作;指导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指导全市仲裁机构登记工作。

  (十)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枪支、弹药、服装和警车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计划财务工作。

  (十一)负责全市司法行政队伍建设;负责管理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干部人事工作。

  (十二)为重点投资项目和重点工业企业提供绿色通道服务。

  (十三)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2017年司法局年末有在职人员78人,退休人员38人。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天门市司法局部门决算包括:局本级决算,无二级单位决算。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附表1)

 

    (二)收入决算表(附表2)

  

  (三)支出决算表(附表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附表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附表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附表6)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附表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附表8)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和重要事项说明

  一、 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收入总计1590.2万元,支出总计1790.38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入总计增加362.9万元,增长29.56%;支出总计增加563.08万元,增长45.88%。增长原因主要是2017年养老保险政策实行后工资和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

  2017年度本年收入1590.2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

  (三)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本年支出1790.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69.9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6.51%;项目支出420.4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23.49%。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决算合计1590.2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493.82万元。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合计1790.38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293.64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790.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69.9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6.51%;项目支出420.4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23.49%。与上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长563.08万元,增长45.88%增减原因主要是2017年养老保险政策实行后工资和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合计1369.91万元,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人员经费1244.2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125.6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1、“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及增减变动原因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为28.37万元(含机关及所属基层预算单位),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5.05万元,公务接待费13.32万元。

  2017年度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

  2017年“三公”经费决算比上期减少4.25万元,主要原因是按照八项规定要求,进一步加强了公务用车的日常监管,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规定,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费用支出,降低公车运行成本;严格执行公务接待规定,从严审核报销公务接待费支出,不断压减经费开支。

  2、“三公”经费支出相关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05万元。主要用于车辆燃油、维修、保险等费用支出2017年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截至 2017年底,本部门共有公务车辆4辆,价值67.76万元。

  (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017年公务接待全部为国内公务接待,主要用于按有关规定接待省厅、省内市、县政府、兄弟单位和其他单位来调研考察、执行任务、学习交流、检查指导、请示汇等公务活动所产生的活动场地租赁、工作餐费等各类支出,共计接待227批次,1617人次。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二、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说明

  2017年度,天门市司法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5.66万元,比上年增加26.92万元,增长27.26%。增长原因主要是2017年新业务用房投入使用,物业管理费、人员增加费用增长。

  (二)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说明

  2017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金额37.589.38万元,均为政府采购货物。比上年减少51.88万元,减少58.04%,增原因主要2017年业务用房投入使用后配套设施已完善等。

  (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单位)共有车辆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2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四)关于2017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组织对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1个,资金115.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27.47%。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立项规范,理由充分,项目管理规范严格,绩效目标合理,绩效指标明确

组织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从预算投入、预算执行管理职责履行、效果等四个方面经部门自评,总体评价为优秀。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今年在省级部门决算中反映所有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涉密项目除外)现对我部门2017年度社区矫正工作平台建设及社工人员工资项目进行自评综述:

2017年度社区矫正工作平台建设及社工人员工资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15.5万元,执行数为115.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2017年社区矫正工作年初目标为550人,全年脱管漏管及重新犯罪率小于1%。2017对全市1041名矫正对象进行了日常管理,产出数量达到了绩效目标。全年脱管漏管及重新犯罪率为0%,产出质量达到了绩效目标。矫正工作按时按规定完成,产出时效达到了绩效目标。该项目严格按照资金预算进行支出并严格控制成本,硬件工作任务全部按时完成,运行状况良好。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社区矫正工作量大、社区矫正工作管理局相关人员配备还显不足二是相关制度建设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吸引人才,二是获得资金的支持,三是应有的各种软件技术。

附件:《绩效评价评分明细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2017年对全市1041名矫正对象进行了日常管理,全年脱管漏管及重新犯罪率低于1%。调解矛盾纠纷2021件起;提供法律援助案件527件;“七五”普法顺利开展都维护了社会和平稳定。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是指行政事业单位在年度终了,根据财政部门决算编审要求,在日常会计核算的基础上编制的、综合反映本单位预算执行结果和财务状况的总结性文件。

  二、财政拨款收入:指由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按现行管理制度,省级部门决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项目支出:指单位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是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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