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9年省级人民调解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
天门市财政局:
为帮助解决基层人民调解经费困难,促进基层人民调解工作的协调发展,根据省司法厅提供的分配方案,现下达你地2019年省级人民调解转移支付资金13万元。请列入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科目“1100244 公共安全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和“2040604基层司法业务”(项目代码:2019-210-001-774)。通过2019年省与市县财政年终结算办理。请结合本级安排的相关专项资金尽快拨付到专款使用单位,切实加强专款的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并于2020年3月31日前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报送我厅。
各地要严格按照《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省对市县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管理的通知》(鄂财绩发〔2018〕20号)要求,认真做好资金管理、绩效评价等工作,确保资金规范使用和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年度绩效评价结果将作为下年度资金分配的依据。
附件:1. 2019年省级人民调解转移支付资金分配表(不发地方)
2.2019年省级人民调解转移支付资金绩效目标表
2019年省级人民调解转移支付资金绩效目标表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
省级人民调解转移支付资金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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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主管部门 |
湖北省司法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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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绩效总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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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目标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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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目标 |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小事不出村(居),大事不出乡镇(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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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目标 |
加大基层人民调解员的培训力度,强化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力度,扎紧筑牢第一道防线,把80%矛盾纠纷化解在乡镇(街道)、村(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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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绩效目标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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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名称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指标名称 |
指标值 |
绩效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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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目标1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人民调解协议履行率 |
95%以上 |
历史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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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目标2 |
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人民调解案件成功率 |
96%以上 |
历史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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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目标3 |
效益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人民调解满意度 |
80%以上 |
历史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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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绩效目标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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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名称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指标名称 |
指标值 |
绩效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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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年 |
上年 |
预计当年实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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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目标1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人民调解协议履行率 |
90% |
90% |
不低于90% |
历史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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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目标2 |
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人民调解案件成功率 |
95% |
95% |
不低于95.2% |
历史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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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目标3 |
效益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人民调解满意度 |
70% |
75% |
不低于80% |
历史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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