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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MB1A08302/2020-23350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天门市司法局 文 号
标 题: 天门市司法局2017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天门市司法局2017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2017-07-31 00:00
  今年以来,我局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司法厅的正确领导下,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为中心,以提升司法行政工作法治化水平为主线,着力推进平安法治天门建设和过硬队伍建设,各项工作取得初步成效。现将我局半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2017年上半年工作情况:
  (一)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全面落实主体责任
  围绕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总要求,我们始终坚持把党建工作当作我们工作的重中之重,把主体责任落实看作“生命线”,以党建工作带动业务工作,以党风廉政建设促进整体工作的提高。年初,局党组先后与各科室签订2017年度责任状,督促局属单位和部门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并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各项司法行政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深入学习《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坚持、完善、落实民主集中制,强化“三重一大”集体决策,落实主要领导是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履行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组织推动、监督检查、示范带动的职责;保证局属单位和部门领导干部落实好“一岗双责”,对分管范围内的业务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起领导责任,做到“两手抓两手硬”。
  (二)加强作风纪律建设,着力提高队伍整体素质
  2017年是我局的作风纪律建设年。3月7日至8日,召开了2017年度司法行政工作暨队伍整训会议,制定了作风纪律整训方案,在全市司法行政队伍内开展了干部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以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为载体,每月以支部为单位开展一次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紧锣密鼓开展党风廉政宣教月活动。做到了“十个一”,制定了一份实施方案,组织一次“落实主体责任大家谈”征文活动,对《准则》《条例》全文抄写一遍,进行一次《准则》《条例》知识测试、举办一次以《准则》《条例》为主题的组织生活会,观看一次警示教育片,到熊望台监狱进行一次警示教育,主要负责人讲一次党课,进入企业进行一次走访对接,签订一份“廉政家庭”承诺书,层层筑牢防腐墙,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司法行政队伍的整体能力和素质不断提高,为司法行政工作的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三)加强人才培养工作,为司法行政队伍选拔培养高素质的人才
  一是向市人才办报送引才计划,并在市委人才办的统一安排下,4月23日至26日、5月4日至5日,分两次赴武汉各大高校进行人才引进招聘工作,有3名法学硕士引进人才通过了专业知识测试、面试、考察、体检,体检报告出来后,局党组研究决定后向市人才办呈报。二是经局党组研究,向市委组织部推荐了一批优秀年轻干部。三是向人社局报送我局2017年度5名公务员招录计划。
  (四)切实夯实基础建设,提升司法保障水平
  一是着力推进信息化建设,成立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制定了《天门市司法局信息化建设实施方案》,建立视频会议系统并投入使用,建成了大小两个视频会议室,前期省司法厅召开的几次重要的视频会议均实现了联通对接。不断完善门户网站建设,加强司法E通平台、无纸化学法用法平台、法律援助、律师公证、司法考试等业务数据应用系统建设维护,二是大力加强基层建设,重点向基层一线倾斜,扎实推进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软、硬件水平都得到了很大程度的提升。这为我们今后司法行政工作的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五)创新法治宣传形式,推进法治天门建设
  一是积极与天门电视台、广播电台合作,开办“法治在线”等法治宣传栏目,开通“天门普法”微信公众号、QQ群等平台建设,开通手机短信平台,在陆羽广场等大型场所设立户外法制宣传栏,通过多载体、多形式进行法律知识的宣传教育。二是倾力创建“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示范市”。4月下旬,召开“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示范市”动员会暨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努力构筑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联动机制,向天门中学、黄潭小学赠送1500本青少年普法教育示范市读本,联合相关单位开展法治演讲、模拟法庭、模拟调解等,形式多样的法治实践活动,为青少年健康成长保驾护航。三是深入开展“七五”普法工作。4月底,召开全市“六五”普法总结暨“七五”普法推进会。市委书记吴锦参加了会议,并发表了重要讲话,对“七五”普法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六)强化社区矫正监督管理,维护社会平安稳定
  一是开展专项教育帮扶,提升矫正效果。“三八妇女节”期间,对全市77名女性社区服刑人员进行了《婚姻法》、维护妇女权益等相关法律知识的讲解,对2名困难女性社区服刑人员进行了帮扶。二是加强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培训,提高执法水平。3月下旬和5月下旬,组织全市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进行了2次业务能力和执法意识培训。三是注重帮教关口前移,实施联合帮教工作。5月上旬,联系公安局、司法鉴定所到沙洋陈家山监狱为多祥镇一名在押服刑人员的子女开展DNA亲子鉴定,帮助小女孩顺利上户口。四是加强督导检查,提升日常监管质量。上半年与市检察院成立联合检查组对乡镇的社区矫正执法工作进行了2次实地检查,对社区矫正日常执法工作不规范等问题提出限期整改要求,并对检查情况形成了通报,进一步规范了执法行为。截至目前,全市共接收社区服刑人员222人,解除矫正228人,累计在册社区服刑人员552 人。现在册社区服刑人员中:管制5 人,缓刑523人,假释13人,暂予监外执行11 人。接受法院和监狱委托办理社会调查154 件,刑满释放101人。衔接管理率达到98%,重新违法犯罪率控制在1%以下。
  (七)全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一是创新方法,完善大调解机制。探索创新矛盾纠纷“五诊调解工作法”,收到了较好的效果。建立律师参与调解重大矛盾纠纷制度,构建了以人民调解为主、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互衔接配合的大调解的工作体系。二是调防结合,最大限度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定期开展“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活动,在重要节假日、敏感节点、重要活动期间开展纠纷排查、回访,切实做到对矛盾纠纷抓小、抓早、抓苗头及时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对因企业改制、征地拆迁、劳动争议、医疗、交通等容易激化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重点调处。上半年我市各级调解组织共受理调解各类民间纠纷1128件,调解成功1021件,调解率和调解成功率分别达100%和99%。其中司法所直接受理和调处的疑难纠纷233件,会同镇社会矛盾调处中心受理和调处各类纠纷649件。半年防止民间纠纷引起自杀2件2人,防止民间纠纷可能转化为刑事案件8起,制止群体性械斗3件55余人,解决群体性上访11件36人,化解个体性疑难纠纷3起,参与协调解决涉及医患纠纷、劳动仲裁、拆迁安置、劳动保障、建筑施工、环境污染等纠纷103起,为维护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八)切实发挥法律服务职能,优化经济发展环境
  一是强化监督管理,加强对基层法律服务管理。3月组织召开了全市基层法律服务机构调整整顿工作会议,5月将原有10家法律服务所的59名法律工作者通过了年度考核登记,整合为2个法律服务所(其中招聘39人,建议准予执业新增人员4名,建议暂停参与考核人员23名)。二是加强律师执业规范建设,组织律师参加司法行政工作暨队伍整训会议,完成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年度考核工作,强化律师诚信执业理念,规范执业行为。三是加强窗口形象建设,不断提高公证服务水平。细化窗口接待服务工作制度,推行首位负责制和公证处指派相结合的办证模式,统一办理公证期限的回复口径,窗口办理基本流程推行“一次咨询告知,二次审查受理,三次审批出证”服务承诺。2017年全市办理各类公证1455件,做到了无错证、零投诉。
  四是加大法律援助力度,维护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积极参与“3.8”妇女节法制宣传活动、参与友好社区法制宣传、参与“5.21助残日”法制宣传活动。出台《天门市法律援助经费管理办法》,组织全市律师开展“湖北省第三届法律援助优秀案件评选活动”,加强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管理,增强办案人员的服务意识,提高法律援助办案质量和水平。截至目前,共接待各类法律咨询3567人次,受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322件(已完成全年任务的54%),其中刑事案件32件、民事案件290件;受理案件涉及农民工的148件、老年人38件、未成年人3件、妇女125件,残疾人8件。
  虽然我们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同时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能力和业务素质有待提升;基层司法所基础设施薄弱,有待进一步加强;信息化建设有待加强。面对这些问题,我们下一步将采取有力措施,破解难题、补齐短板,实现新常态下司法行政事业的新发展。
   二、2017年下半年工作思路:
  (一)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认真开展红旗司法所评选工作,组织开展首批“湖北省红旗司法所”评选,打造一批司法所先进典型。持续提高司法所组织机构、干部队伍、所务管理、装备设施正规化水平。
  (二)加强法律援助窗口服务及案件质量管理。减少援助中心律师办案量,援助中心律师主抓接待咨询,案件跟踪督导,制定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管理的相关文件,加大旁听力度及次数,扩大案件评查,并给予优秀案件进行奖励,使我市的法律援助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三)加强社区矫正的日常执法管理工作。通过前期的抽查、通报工作,督促各司法所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汇报整改情况,将摸底抽查工作的目的意义落实到位,并将联合抽查形成常态化机制。
  (四)加大法治文化建设力度。创新法制宣传教育方式,着力加强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继续推进“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示范市”创建,适时更新法治文化宣传阵地、LED显示屏、宣传栏等法制宣传阵地内容,充分发挥《无纸化学法用法及考试系统》作用,不断满足各类人群的法治学习需求。
  (五)加强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全面达到组织、人员、报酬、场所、制度“五落实”、名称、印章、标识、徽章、程序、文书“六统一”要求,加强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作用。
  (六)加强基础建设,大力强化基础保障。持续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推进规范化司法所建设,规范运行管理水平,全面提升基层司法所服务水平和履职能力。推进司法行政信息化建设,提高信息化应用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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