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MB1A08302/2020-107253
分类
司法
发布机构
天门市司法局
发文日期
2020年05月21日
名称
2019年工作回眸及2020年工作重点
文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0年05月21日

2019年工作回眸及2020年工作重点

发布时间:2020-05-21 15:19 来源:天门市司法局

一、2019年工作回眸

2019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司法体制改革为契机,以司法为民为核心,以基层基础建设为重点,以普法依法治理为抓手,统筹推进依法治市、扫黑除恶工作和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着力为“绿色天门、活力天门、创新天门”建设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在全体司法行政工作者的共同努力下,我市被评为“七五”普法中期全国先进集体,我局在2019年乡局级领导班子工作实绩考核中被评为优胜单位,在平安建设(综治工作)考核中被评为优胜单位,在基层党建工作考评中被评为一类单位,在全市统战工作考评中被评为优秀单位。

一、大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一是抓实政治理论学习。扎实开展第二十个党风廉政宣教月活动,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心理论组学习、德法讲堂、周四政治学习、岗位练兵月等为主要形式,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强化思想理论武装,增强“四个意识”,树立“四个自信”,切实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绝对领导。

二是做实党建工作。规范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建立了局党组班子成员联系支部工作制度,持续开展“党组书记讲党课”活动,增强全体党员的党性意识、看齐意识。组织全体党员赴卢市镇彭家垴和拖市中共襄河襄北地委旧址开展革命传统教育活动;开展干部谈心谈话和廉政谈话,确保人人参与、不落一人。成立了律师行业党总支,下设2个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均配备了兼职党务工作者,近两年我们有4名律师加入了中国共产党,今年还有1名律师党员处于预备期。律师行业服务天门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意识、加强党的领导核心意识整体增强。

三是压实责任链条始终坚持把反腐倡廉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年初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全面部署,把党风廉政建设同司法行政的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同问责。以双评议工作为契机,组织9个科室和26个司法所转作风强服务,截至目前我局在“双评议”网络平台上已上传事项4913条,对平台上反映的1件督办函,认真调查,及时回复,得到当事人的认可,天门市公证处被市“四百双争”办评为“天门市2019年十优满意单位”。全市切实加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对照清单逐一销号落实整改措施,严格以制度促规范,出台机关财务管理、法律援助案件受理、三重一大议事规则、谈心谈话、科室负责人述职评议等制度,层层传导从严治党讯号,压紧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

二、全力完成司法行政各项目标任务

一是积极履行依法治市职能。机构改革完成后,提请市委成立市委法治天门建设领导小组,下设执法、司法、普法三个协调小组,协调全面依法治市工作。提请市委、市政府印发2016-2020年天门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协调组织召开了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以及三个协调小组工作对接座谈会,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依法治国办食品药品监管执法司法督察反馈意见,对照15个共性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35条,组建督察专班实地走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教育局、市广电台等重点单位,推动各单位全面整改到位,顺利完成省政府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督查。全面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全市市直单位、26个乡镇办场园己全部聘请法律顾问。全市有28家行政机关、12家事业单位、51家企业聘请了常年法律顾问。

二是积极稳妥地推进改革整合原市政府法制办行政复议职能至市司法局,组建行政复议应诉科,运用新搭建的全国行政复议工作平台进行网上办案,推进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设立行政复议专家咨询组,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单位负责人出庭应诉规定》,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率达到100%,位居全省前列。梳理编制了19个政务服务事项,成立天门市第一人民医院法医司法鉴定所,规范开展各项鉴定业务,全年办理各类鉴定案件471件。深入推进减证便民专项行动,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第一期清理无谓证明73项,第二期清理取消无谓事项12项。审核以市政府名义印发的文件30件,为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省政府规章等提出修改意见19件,审核重大合同9起。

三是积极统筹协调执法监督。印发《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的通知》实行行政执法人员网上资格考试制度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对全市21家执法单位共265人的执法资格进行了清理,组织了全市统一执法资格考试,对全市各执法单位和基层站所提交的执法案卷开展集中评查。结合主题教育专项整治工作要求,牵头组织执法部门执法不公、不廉、不作为专项整治,暗访执法窗口单位18次,下发交办单10次,限期整改问题2个,评查卷宗150卷,办理行政复议申请18起,有力促进了依法行政。

四是积极主动提供优质公共法律服务。投入资金改造升级市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设置了远程视频会见、公证、法援等6个窗口,放置叫号机、饮水机、纸杯等便民设施。升级“12348”法律援助热线,安排律师在“12348”热线平台轮流值班,初步形成了“前台统一受理、后台分别办理、结果及时反馈”的市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截至目前,共接待各类来访、咨询群众5100余人次,受理法律援助案件614件。办理各项公证3473件,比去年同期增长9.1%。远程会见系统使用450余次。在《第四届湖北省法律援助百优案例评选活动》中,我局报送的汪某某违反安全保障义务纠纷案例获一等奖、彭某某故意伤害案例及段某某健康权纠纷案例获优秀奖。

五是积极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依靠社会组织建立医调委、家调委、交调委等调解平台,在各村(社区)设立调解委员会,实现人民调解网络全覆盖。充分运用专业性行业性调解委员会和基层司法所、村级矛盾调解室,“四级联动”工作机制,实现矛盾不上交。截至目前,全市共受理各类民间纠纷2413起,已调处成功2401起,调处成功率98%。加快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建设步伐,完成了局指挥中心建设和视频会议室改造工程, 将电子政务外网延伸到所有司法所,形成了“一个平台、一个中心、六大系统”的工作格局。落实24小时值班备勤制度,确保“国庆节、军运会”等敏感时间节点安全稳定。规范管理社区服刑人员,开展刑释解教安置帮教对象集中排查走访专项活动,全市3319名对象一人一档,全面完成“大清查、大检查、大督查”工作,以特殊群体的和谐稳定助力全市的和谐稳定。

三、着力夯实法治建设基石

一是做优法治文化创建。坚持把法治文化作为传播法治理念、弘扬法治精神的主渠道,让人民群众在潜移默化中提升法律素养和法治意识。指导各单位建设法治公园、法治长廊、法治宣传栏等法治文化阵地,升级改造法治文化阵地,为青少年法治文化示范路更换12块法治宣传展板的宣传内容,在局机关更新“平安天门,法治相伴”宣传栏内容,全市先后涌现出渔薪镇等2个“省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育才小学等4个省级“法治建设示范学校”、竟陵街道新城社区等3个省级“法治建设示范村(社区)”、市一医等2个省级“法治建设示范医院”、天门电信公司等3个省级“法治建设示范企业”。我局选送的以青少年防性侵为主题的微视频《星火》荣获湖北省第三届法治动漫微电影大赛第三名。

二是做细普法宣传教育。创新普法宣传多元化新模式,牵头组织“普法大篷车系列行”活动,联合多个普法责任部门进村、进校开展普法宣传活动。高标准打造皂市镇泉堰村、胡市镇新民村等一批法治文化示范村,开办普法栏目《律师说法》,精选律师组建专班,结合婚姻纠纷、农村宅基地、外出务工等热点话题,专人负责,严格把关,一月一期,共举办12期。落实以案释法报送制度,精选13篇典型案例编印以案释法读本。集中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大力营造尊崇宪法的社会氛围。

2020年,我市司法进行政工作要以更高站位、更宽视野,在新起点上全面提升司法行政工作水平。

1.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组织召开2020年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学习贯彻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解读《湖北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2020年工作要点》,厘清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和方向,筹备法治政府建设推进会。举办领导干部法治培训班、分管法治工作和法治联络员培训班,强化领导干部法治思维。

2.健全完善依法治市工作体制机制。建立市、乡(市直单位)两级法治建设工作机构,明确主抓人员。建立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协调小组联络员定期会商制度,拟定每个季度召开一次法治工作动态分析会,形成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依法治市办公室——三个协调小组——责任单位全面依法治市一盘棋的工作格局。

3.进一步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以进一步加强执法单位和人员资格清理和动态化管理、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细化行政执法裁量基准、强化行政执法案卷规范化管理、畅通行政执法投诉举报途径、加强行政执法考核监督等制度建设为依托,全面实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留痕、执法决定合法有效,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征用等执法行为得到有效规范,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整体提升,行政执法行为被纠错率明显下降,社会满意度显著提高。

4.继续开展“双评议”执法案卷评查工作。通过采取规范化案卷评查,以及加强对行政执法机关日常执法行为监管等方式,进一步检验和提升我市行政执法水平,不断改进行政执法工作,促进依法行政。

5.全面规范落实合法性审核制度。对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合同、重大行政决策等需进行合法性审核的内容,进一步明确审核范围、确定统一标准、优化审核程序,建立程序完备,权责一致,相互衔接,运行高效的合法性审核机制,做到应审尽审,确保行政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有效。

6.完善行政复议和信访的衔接制度。加强与法院、信访及各有关行政执法部门的衔接,建立行政争议合理分流制度,从源头上避免复议和信访类诉求的混淆和交叉。建立行政复议和信访工作机构联络员制度及信息通报制度,及时交流工作情况,共同依法做好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工作。

7.落实行政复议意见书制度。在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过程中,针对不同领域、类别案件中存在的行政违法问题,及时向涉案单位制发《行政复议意见书》,提出解决意见或者建议。对被依法撤销、变更或确认违法的案件,要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及时纠正违法行为并做好后续工作。

8.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服务民营企业整改落实“回头看”。着力从立法、执法、司法、政务服务、公共法律服务、法治宣传等各个环节,扎实推进优化包括法治环境、营商环境在内的发展环境,更好地服务民营企业。

9.扎实开展公共法律服务“十大行动”助力企业复工复产。组织律师开展服务民营企业依法防控疫情和有序复工复产“法治体检”活动,组建律师助力民营企业复工复产法律服务团,为民营企业提供一对一的法治体检活动,包括开展法律政策宣讲,指导依法合规经营,服务风险防范化解,依法依规复工复产,助力企业稳产稳工稳岗,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意见建议,进行法律指导等法律服务,助力企业解难题、防风险、保经营、促发展。进一步深化律师行业与民营企业、工商联组织、企业协会商会的务实合作,形成长效工作机制。

10.扩大公共法律服务对象。将低收入群体、残疾人、农民工、老年人、青少年、单亲困难母亲等特殊群体和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作为公共法律服务的重点对象,做到应援尽援,服务社会,保障民生。扩宽公证业务领域。在巩固现有继承、赠予、委托等传统公证业务基础上,向金融领域、知识产权保护、现场监督、涉外领域等公证业务发展,满足社会多层次公证服务需求。

11.推进公共法律服务智能化建设工作。在全市推进建设12348公共法律服务智能终端体系,在公共法律服务大厅引进智能服务终端和法律服务智能机器人,具备智能法律文书、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公证办理、司法鉴定、律师律所信息展示、法律法规查询、案例查询等多项功能,让百姓少跑腿,在家门口就可享受多层次、多领域的公共法律服务 。

12.做好“七五”普法总结验收和“八五”普法开局谋划。对照省厅考核验收工作的部署要求,进行情况自查、总结验收和推荐表彰工作,推动全市各单位认真对照“七五”普法规划开展自查自纠,解决突出问题,补齐短板,逐项抓紧落实。以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指导,科学谋划好我市“八五”普法。

13.进一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一是印发《天门市2020年普法责任清单》。二是加强以案释法工作,落实省司法厅、省普法办、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推动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常态化制度化的实施意见》,采取网上观看或者现场旁听等形式,安排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三是联合市委依法治市办在年底组织各普法责任主体开展集中述法活动。

14.推动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开展第四批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创建工作,在市检察院、市法院等2个单位,新城社区、皂市镇泉堰村、干驿镇晴滩村等3个村(社区)开展法治文化建设,再创一批优秀法治文化示范点。

15.持续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制度。组织开展好2020年“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

16.持续开展“服务大局普法行”活动。围绕优化营商环境、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决战脱贫攻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主题进企业、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校园、进网络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17.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宣传实施。制定宣传方案,积极推动《社区矫正法》顺利实施,争取市委市政府的支持,成立天门市矫正委员会,设立社区矫正工作专职机构。

18.推进“智慧矫正”建设。努力争取全省“智慧矫正中心”示范点在我市的试点工作,加强培训和应用,促进网络、信息安全、信息化工作队伍和社区矫正监管安全。

19.加大对重点人员的管控力度。对五类人员,即政治重点人(专案犯)、涉黑涉恶、涉邪教、涉恐涉暴、涉重大敏感案件建立登记报备制度,重点监控、重点管理。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社区矫正对象实行定期病情复查。

20.做好刑满释放人员的衔接工作。通过与监狱、看守所及时沟通联系,与司法所工作人员、村居干部、刑满释放人员家属做好“必接必送”对接,确保刑满释放人员安置无缝对接。对有困难的安置帮教人员积极协助当地政府做好安置帮教工作,落实好低保和临时救助,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

21.扎实开展纠纷排查化解开展涉疫社会矛盾纠纷化解专项行动,完善矛盾纠纷大调解格局,推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司法调解有机衔接,真正形成矛盾纠纷化解合力。充分发挥村(居)法律顾问在调处矛盾纠纷中的作用,密切关注信访人员特别是涉疫人员信访。

22.健全乡村人民调解组织强化乡镇调解网络建设。完善村调解组织。全市所有行政村(居)应全部成立人民调解委员会,按照“五有”(有场所、有标牌、有印章、有人员、有台账)和“四落实”(组织落实、工作落实、制度落实、经费落实)的标准,逐步规范基层调委会建设,确保调解组织正常有效运行,实现“小事不出村、矛盾不上交”的枫桥经验模式。

23. 加大规范律师执业行为力度。加强律师事务所管理,规范管理行为,提升管理水平。深入推进律师服务“三大攻坚战”。继续组织律师进村(社区),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开展“法律扶贫”,助推“精准脱贫”。继续做好律师参与涉法涉诉信访工作。

24.推进OA办公系统建设。建设司法行政OA办公系统,推动机关无纸化办公,改进和完善机关办公的运转方式和工作方法,实现市局与省厅公文流转、移动平台与省厅“钉钉”移动平台对接,本级机关公文流转、PC端与移动端信息同步、会议通知、请假、用车、打卡签到、审批提醒等功能,推动机关工作高效运转。按照省厅关于全省司法行政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硬件相关配置要求,配置合格(国产)硬件设备,完成相关业务应用系统建设配套工作。

25.加强队伍建设和作风建设。研究加强机关干部与业务干部的轮岗交流机制,年轻干部定期下沉司法所,深入了解基层工作。完善政法队伍培养储备机制。通过新录用公务员考察和事业单位人员的招录工作,对人才队伍进行及时补充,特别是提高法律专业人才比例,保证有适度的力量储备。加强政法队伍专业化建设。不定期的开展业务培训、政治轮训,使政法队伍适应不断发展变化的形势需要。做好党员发展工作。积极引导年轻干部向党组织靠拢,扎实开展入党积极分子培训,采取上党课、专题讨论等方式,夯实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基础。把好党员入口关,增强党组织“红色细胞”生机活力。坚持常态化纪律教育。深入开展以贯彻落实《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学习宣传活动,以严明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为主抓手,从严抓政治纪律带动其他纪律严起来,将党章、《准则》、《条例》 等列入干部集中学习和党组学习的必学项目,不定期开展警示教育,组织全体机关干部收看警示教育专题片等专题活动。严防“四风”反弹。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有关要求,积极配合市纪委市政府等部门组织开展纪律监督检查,定期将摸底排查情况上报,狠抓节日庆典、公车私用、违规财务报销、大操大办、公款旅游等问题清查,防止反弹回潮。

26.规范财务资金运行管理。收集、上报采购计划,有计划的完成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的政府采购,对局机关和各司法所的老旧装备予以更换。督促相关科室运用好省市拨付的专项资金,完成今年法治文化示范点和人民调解工作室的建设。完成四个司法所(汪场、蒋场、横林、彭市)建设项目。完成我局自建小区物业管理规范化运行,维护我局良好形象。

27.全面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2020年工作任务。按照省厅印发的《2020年湖北省司法厅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和市扫黑办印发的《2020年天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要点》,深入监狱、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对象、群众中开展线索排查,做好律师规范代理涉黑涉恶案件、扫黑除恶宣传等各项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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