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MB1A08302/2021-01361
分类
司法
发布机构
天门市司法局
发文日期
2021年01月08日
名称
天门市司法局2020年工作总结
文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1年01月08日

天门市司法局2020年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2021-01-08 16:56 来源:天门市司法局

2020年,市司法局紧跟市委、市政府和省司法厅的决策部署,服务于全市经济工作大局为主线,以“讲政治、强作风、树形象”为目标,聚焦新时期司法行政工作“一个统筹、四项职能”,努力锻造司法行政“政治机关”“纪律部队”“法治精兵”的新形象,为全市中心工作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和精准法律服务。“十三五”期间,我市被评为“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示范区”、全国“七五”普法中期先进城市。

一、2020年工作情况

(一)着眼长效治理,全速推进法治建设工作。

一是高位部署,召开依法治市第二次会议。6月12日召开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二次会议,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工作责任,做实做细法治惠民“六个一”活动,推动全面依法治市各项任务落地落实。二是压实责任,提升履行法治建设能力举办全市法治建设专题培训会,内容涵盖法治政府建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学习、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落实、基层社会治理等方面,全市各级领导、一线执法人员以及村居人民调解员共660余人参加。三是对标对表,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全面督察。围绕省委依法治省办对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全面督察反馈的4个方面10类问题,对35个市直单位进行专题调研,并限期整改。四是精准发力,提升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发布《关于更大力度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的实施方案》、《天门市开展法治化营商环境提升行动方案》,围绕市场、政务、投资、融资、法治五大关键领域,靶向发力,营造稳定优质的营商环境。

(二)聚焦法治引领,全面提升依法行政能力。一是切实提高行政决策质量。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探索建立我市“三重一规”(重大行政决策、重大行政执法决定、重大合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办法和工作机制,围绕中心工作严把合法性审查关。2020年以来共审核市政府规范性文件41件,重大合同19件,参与重大决策讨论决定6件,提出修改意见20件。清理野生动物保护领域规范性文件3件, 废止2016-—2020年以来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范性文件2份、保留7份,清理与优化营商环境不一致的规范性文件和证明事项12件、修改1件。二是持续规范行政执法监督。全面推动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分别于6月和11月组织了行政执法能力提升培训会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现场会,对全市各行政执法单位相关人员约200人进行了培训.积极配合开展全市街道管理体制改革工作, 明确市场监管、生态环境、文化和旅游、交通运输、农业等五个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清单,施行涉企活动、检查归口报批,推行审慎包容机制,实行“首错免罚”,为企业发展创造更大自由空间。三是全面抓好行政争议处置。一方面,继续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思考完善行政复议和信访衔接制度,坚持调解和审理相结合,及时化解行政争议和社会矛盾。另一方面,同步推进行政复议和出庭应诉工作。通过加大制度保障、强化督促和指导,规范全市涉诉单位做好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连续三年保持100%。2020年度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20起,其中因不符合法定的受案范围或时限的不予受理5起,共立案受理15起(现已审结12起)。与政府法律顾问一同提交答辩状及出庭应诉10起,已审结5起,其中法院裁定驳回原告4起,维持原判1起,暂无败诉案件。

(三)助力社会稳定,切实巩固基层治理能力。一是紧跟村居规模优化调整,规范乡镇调解组织体系。2020年,全市26个乡镇(街道办)均按要求成立或调整乡镇、村人民调解委员会,并聘任人民调解员。坚持把人民调解工作置于全市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大格局中谋划推进,强化涉疫涉企矛盾纠纷化解,开通化解纠纷“快车道”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全年共调解矛盾纠纷2126件,基本实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二是加强刑满释放人员帮扶教育。建立天门市安置帮教联席会议工作实施方案,各司其职,开展刑释人员常态化走访,做到 “情况清、底数明”。截至11月5日,市司法局接收5年内安置帮教对象2102人、3年内安置帮教对象1672人,共计3774人,重点对象108人。三是健全社区矫正对象监管、教育、劳动、矫治“四位一体”管控帮扶体系,强化日常监管。全市现有在册社区矫正对象600人,无重新犯罪人员。11月底,配合省关工委、省社矫局在我市组织开展了第二届社区矫正对象“中华魂”读书演讲比赛决赛,全市17个地市州共19名选手赴我市开展角逐,我市参赛选手获得一等奖。

(四)围绕群众需求,深度优化法律服务体系。一是聚焦群众获得感,持续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便民体系,深度优化“律师联系社区”,全市每个社区安排1-2名律师,打造家门口的法律服务圈,努力为全市群众提供普惠均等、便捷高效、智能精准的公共法律服务。2020年对1010人给予了法律援助二是开展服务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法治体检”、公共法律服务进园区等专项活动,采取书面问卷+实地走访座谈的方式对园区企业“把脉问诊”,指导企业管理者及员工如何学法用法“。全年累计在园区企业开展问卷调查39次,律师服务企业41家,帮助企业查找法律风险点26个,提供法律咨询服务88次,提供法律意见33条,开展法治宣传活动10次,印制律师服务企业卡片340张,办理涉企公证28件,调解组织调处涉企矛盾纠纷6件。三是开展律师调解、刑事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试点期间,天门市四类律师调解机构累计达成调解协议78件,得到司法确认63件。刑事案件总数583件,有辩护律师的刑事案件318件,值班律师提供法律帮助的案件402件,刑事审判阶段法律援助案件355件,因开展试点扩大通知辩护法律援助案件332件,因开展试点值班律师提供法律帮助517人次。

(五)紧抓重点领域,全面加强普法依法治理。一是加强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内容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在全市深入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宣传教育,邀请武汉大学教授为全市四大家领导、乡镇办场园、市直单位主要负责人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专题讲座。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等学习宣传活动,深入拓展法律 “六进”,营造全社会“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良好氛围。严格落实宪法宣誓制度,督促各单位开展宪法宣誓活动。二是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完善“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重新编制发布市直单位普法责任清单,为全市形成守法普法工作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局面确立标杆。疫情期间精心编辑《应对疫情法律明白书》《十项防控记心间》《疫情防控法律知识问答》和36个典型案例,并在广电台开办“律师说法——疫情防控,法治同行”特别栏目。1-3月,共讲解法律知识68条,编写顺口溜30句,回答问题56个,制作《律师说法》栏目6期,市、乡、村、组四级联动推送9800余次,受教育群众遍及全市乡村百万余人次。继续实施公职人员无纸化学法用法工作,共组织2357人参加学法用法考试。进一步拓展法治宣传路径,将“天门普法”微信公众号转型升级为“天门司法”,及时推送依法治市工作动态、以案释法、法治动态、人民调解、普法宣传、新法速递等内容;配备智能普法机器人和普法一体机,提高普法宣传和公共法律服务便捷性。三是组织“七五”普法总结验收暨“八五”普法谋划,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工作。11月5日-19日,抽组6个督导组对全市各单位和乡镇办场园开展了“七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通过实地察看与查阅资料,督促各单位提高法治宣传水平。谋划“八五”普法工作,完善党建引领“三治”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决议把乡村法治文化建设纳入美丽乡村和乡村振兴建设范畴,在村(社区)开展法治文化示范点创建活动,全面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

(六)结合主题教育,抓好干部队伍建设。一是履行主体责任。认真执行政治挂帅、党建先行的总要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主体责任“一岗双责”。组织开展了第二十一个党风廉政宣教月活动,教育全局干部职工坚定理想信念,严守政治底线。二是全力推进教育整顿。按照“讲政治、强作风、树形象”的总要求,组织开展了读书学习大研讨、业务案例大评讲、服务基层大走访、执法监督大检查、人民调解大讲堂、隐患问题大排查、“法律四进”大宣讲、以案为鉴大警示、规范服务大整顿、担当作为大谈心等“十大”活动,深入检视问题、狠抓整改落实,全面推进教育整顿做深做实。三是落实党员干部下沉社区工作。严格落实“双报到、双报告”制度,局共安排46名党员干部在居住地及下沉社区双报到,参与社区活动常态化。组建市司法局联系永丰社区工作队、应急工作队、领导督导专班,共集中组织参与社区活动10余次。

二、2021年工作计划 

(一)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依法治市工作。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把学习宣传好、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到“十一个坚持”上来,把总书记重要指示转化为推动法治建设的实际行动。

(二)着眼法治社会建设,推动全市法治观念进一步增强。一是不断强化法治思维和提高依法行政能力。组织至少1次全市法治建设专题培训,开展法律法规教育培训。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常态化做好国家工作人员无纸化学法用法工作,不断强化行政人员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意识。二是全力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学习贯彻实施。结合“八五”普法、“法律六进”、“法治体检”等活动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进行学习宣传,以实际行动引领“最大多数”,推动全社会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三是全力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围绕重要节点、敏感时段,通过提示告知、下发普法督办单、督导检查等方式,督促指导各部门充分运用全媒体开展新时代普法工作,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主题普法活动,落实普法责任清单,推动各领域普法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四是加强法治文化建设。结合乡村振兴和美丽乡镇建设,继续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打造高标准法治文化广场、法治小游园、法治文化长廊等。推动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不断夯实基层法治基础。

(三)严格规范行政执法,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一是全面落实“三重一规”合法性审查机制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强化法律保障力度,维护执法活动公正。二是配合做好街道体制改革相关工作。认真做好向街道赋权放权相关工作,确保街道综合执法改革改革工作合法、有序开展。三是持续推进行政复议的规范化建设。依托全国行政复议工作平合台,及时做好复议案件的网上录入工作。落实行政复议意见书制度,针对不同领域案件中存在的行政违法问题,及时向涉案单位制发《行政复议意见书》,提出解决意见或者建议,全方位提高案件办理质量,积极化解行政争议。

(四)严格特殊人群管理,抓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一是加快社区矫正智能化建设。对接省局“智慧矫正”各项应用,实现向科技要警力,结合“智慧矫正中心”建设试点工作的具体任务,逐步明确社区矫正中心的功能定位、工作任务、组织架构、力量配置、外观标识、装备设施等,不断提升社区矫正中心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二是加强对刑释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充分发挥安置帮教工作联席会议职能,与相关部门配合,严格落实刑释人员安置、帮扶、教育措施和重点帮教对象必接必送制度。及时了解掌握刑释人员动态,防止脱管失控。三是常态化开展矛盾纠纷排处。紧紧围绕重点地区、重点人群、重点行业,着眼医疗卫生、交通事故、劳动争议、物业管理、征地拆迁等领域矛盾纠纷的特点和规律,发挥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和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功能,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

(五)坚持便民利企,构建更高水平公共法律服务。一是开展公共法律服务大厅规范化建设。加强人员配备,明确职责,进一步整合法律资源,提高服务效能。二是深化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下沉社区工作。打通公共法律服务最后公里,持续开展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下沉社区服务,引导律法律资源向社会治理末端延伸,解决基层群众难题。

(六)坚持强基固本,着力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一是继续加大省级规范化司法所建设力度。推动黄潭司法所独立产权办公场所建设,有序推进2到3个司法所的办公区域和设施设备升级改造。二是充实司法所人员,开展岗位练兵活动,组织1-2次基层司法行政业务和人民调解培训,提高基层司法所人员实战应用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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