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MB1A08302/2025-08122
分类
司法
发布机构
天门市司法局
发文日期
2025年03月06日
名称
天门市司法局2024年工作总结
文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5年03月06日

天门市司法局2024年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2025-03-06 15:51 来源:天门市司法局

2024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省司法厅的正确指导下,天门市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党的二十届二中全会、三中全会精神,紧扣“一个统抓、五大职能”,以司法行政担当作为服务中国式现代化湖北实践天门篇章,为全市建设“一城四基地”贡献法治力量。现将市司法局2024年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稳步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工作

一是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校主体班必修课程,列入全市“八五”普法规划重点宣传内容,并将落实情况列入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述法内容。

二是全面强化法治建设责任。制定《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4年工作要点》,一体推进法治天门、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压实“关键少数”职责。召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会议,开展乡镇(街道)和市直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现场述法和年度述法工作,以法治考核评价和述法为抓手,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纳入政绩考核指标,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不断推动全面依法治市迈上新台阶。

三是以法治督察推动依法治市重点任务落实。针对《长江保护法》贯彻落实情况、影响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执法司法问题开展专项督察。

二、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依托,着力筑牢依法行政根基

一是不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坚持“有件必审、有审必严”。对全市行政执法单位2023年度已办结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进行集中评查。对案卷的执法主体、事实及证据、适用依据、处罚程序等进行了全面评查,对评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进行通报,以评促改,推动执法水平进一步提升。配合市人大开展了全市依法行政工作的调研,为提高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奠定良好基础。

二是持续提升全市行政执法能力。印发《关于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的通知》,针对行政执法过程中可能存在的执法不严格、不规范、不公正、不文明、不廉洁以及违法制发规范性文件等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各部门通过自查自纠共梳理问题25项;通过天门日报、天门发布、天门司法等平台,公开发布了《关于公开征集天门市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线索的通告》,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强化能力建设,开展行政执法培训。印发《关于组织全市有关人员参加“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专题培训班”的通知》,组织了为期三天的专题培训班,此次培训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为主题,专题讲授全面依法治国、法治政府建设、行政执法监督机制、行政诉讼、行政处罚、《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内容,有效提升执法人员的能力素质。

三是强化行政执法监督质效。在前期公示的社会公众监督投诉举报渠道,进一步加强工作宣传,通过天门日报、天门发布、天门司法等多渠道公布投诉举报途径,同时,加强与市检察院、市法院和市纪委等部门的沟通,强化问题线索交流效果。

四是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 严格按照新行政复议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为有效规范全市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压实工作责任,拟定《天门市行政复议、应诉案件办理工作办法》《天门市行政复议与信访工作衔接办法》,并向市政府常务会作《天门市2023年度行政复议、应诉分析报告》。探索多调联动,落实“行政复议+调解”工作模式。进一步畅通行政复议案件全流程复调对接机制和行政争议跨部门协同化解机制,推动行政争议多元化解。指导做好全市各部门行政应诉工作,切实提升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比例和庭审能力。

加强监督制约,坚持有错必纠。针对复议案件办理中发现的违法行政行为及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加大行政复议意见书、建议书的制发力度,被建议单位均已整改完毕并书面回复,力争实现“办理一案、指导一片、规范一类”的效果。

2024年,主动配合市政府法律顾问做好了以市政府为被告的行政案件的证据收集、答辩状提交,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保持100%,暂无败诉案件

三、以法治服务便民利企为引擎,持续蓄势赋能高质量发展

一是切实发挥法治在营商环境建设中的规范、服务和保障作用,制发《贯彻落实“五大行动”持续深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以控制成本为核心,持续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为目标,包括5项14条,工作具体,方向明确。联合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深入张港镇、蒋湖农场开展了“服务实体经济 律企携手同行”专项行动,组织律师团队深入企业,通过实地走访、座谈等方式开展“法治体检”,针对企业提出的食品包装、劳动用工、合同履行等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的困难问题,充分发挥律师专业优势,从专业角度提出应对建议和改进措施,为企业答疑解惑、纾困解难,帮助企业防范和规避生产经营活动中可能遇到的法律风险,助力企业健康发展。

二是全力做好营商环境先行区试点项目工作。制发《天门市探索推动“首违不罚+公益减罚+轻微速罚”执法新模式先行试点创建方案》,推动全市行政执法单位立足执法实际,探索实行“首违不罚+公益减罚+轻微速罚”模式,做到处罚更审慎、服务更主动,将执法与服务有机结合,充分激发市场活力,法治化营商环境不断优化,法治政府建设效能持续提升。截至目前,全市适用首违不罚、轻微免罚案件3000余件,参与公益服务2000余人次,较好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三是组织实施法治惠民实事项目。为解决法治领域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在全市范围开展2024年度天门市法治惠企惠民办实事活动,向各有关单位征集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社会治理、营商环境、法律服务、反诈防骗、环境保护、交通运输、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城市管理、安全生产、市场监管、劳动保障、政务服务等方面与市场主体发展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治惠企惠民实事项目。

四是完善现代公共服务体系。抓实法律援助惠民生。常态化开展“法律援助进社区”志愿服务活动,进一步提高《法律援助法》知晓率、普及率。今年以来共计开展活动9场次,发放宣传折页5000余份。积极与市政务服务中心对接,整合12348法律服务热线,12348热线以双号并行的方式归并入12345热线,实现一个号码服务,提供7×24小时全天候服务。开展“法援惠民生,春暖农民工”专项行动,为农民工讨薪开辟绿色通道,努力做到当天受理、审批,及时提供法律援助。

持续深入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印发《关于深入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各乡镇(场、街道)、各村(社区)、各司法所、各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职责任务,通过微信群、电话等方式督促多方共同做好村(社区)法律顾问合同签订工作。根据“六小问题”百日整治责任清单,制定《“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履职月报表》,组织法律顾问以所为单位每月报送,督促法律顾问充分履职,切实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全面落实《天门市乡镇、村(社区)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的实施方案》要求,于2024年8月组织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年度集中考核工作,共同推进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取得实效。

提升公证质效解民忧。持续推进公证行业“五减”便民活动,持续做好公证事项证明材料清单制、告知承诺制。通过减程序、减材料、减跑腿、减时限、减费用等,不让群众跑回头路、冤枉路。畅通“绿色通道”,开展“预约办”、“上门办”、“网上办”、“代取证”等延伸服务,实现困难群众“一次不用跑。推行“公证+不动产登记”一件事联办,推广“公证+领事认证”联办服务。坚持公证公益属性,实施特殊群体收费减免政策,进一步减轻困难群众的公证费用负担,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今年以来,办理各类公证1946件,其中国内公证1341件,涉外涉港澳台公证605件,无错证假证,无当事人投诉。

强化行业管理正行风。组织开展公证和司法鉴定行业三乱问题治理“回头看”,严格收费标准,定期开展公证行业警示教育活动,规范公证机构和公证员执业行为。严格规范司法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准入,组织鉴定人参加法律知识考试和专业技术知识考试,做好初步评查的前期准备工作。依法有序开展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执业管理工作。

积极完善仲裁法律制度。立足于提高仲裁社会普及率和影响力。与工商联组织全市开展仲裁制度推广交流活动,鼓励企业首选仲裁作为经济纠纷解决途径,从专业角度帮助企业防范和化解法律风险。强化区域交流合作,对仙桃市12家律师事务所、潜江市9家律师事务所宣讲仲裁法律知识。与市法院加强协作,探索建立“仲裁庭+审判庭+调解”的新模式,重点解决金融与涉外领域商事纠纷问题,力争为江汉地区的各类经济活动主体解决各种经济纠纷提供便捷途径。

四、以夯实基层基础为核心,有效维护社会平安稳定

一是提升基层治理质效“发力点”。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在基层治理中的主体作用,针对农村群众常见的宅基地纠纷、防电信诈骗、婚姻家庭关系等方面的法律知识问题,开展“精准”普法,增强群众法治观念。实施“1名村(居)法律顾问”+N名“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解答2000余次,开展普法宣传活动432场次,修订村规民约和其他管理规定161件次。

二是找准矛盾纠纷源头化解“突破点”。全力探索多元化解纠纷路径。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中的基础性作用,积极推进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按照“排查在前、调解优先、预防为主”的原则,及时发现和化解群众反映的难点和热点问题,最大限度把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把问题解决在基层。

三是抓好特殊人群管教帮扶“着力点”。全面加强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深入推进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强化同监所、公安、检察院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实现衔接安置、救助帮扶、跟踪帮教的无缝对接,预防和减少社区矫正对象脱管漏管。打造“寓矫于心·从信开始”天门社区矫正品牌,开展第六届“中华魂”主题教育活动,推动社区矫正就业、教育、公益活动“三大基地”建设,并在九真镇张家湖国家湿地公园挂牌成立了教育基地和公益活动基地,帮助刑满释放人员顺利回归社会。

四是夯实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支撑点”。强化司法所办公用房、形象标识、装备设施以及信息化建设等硬件设施,组织开展多轮基层司法所巡查,加强司法所各项工作业务的规范化建设。建立协作区制度,协同推进平安建设、综合治理、普法宣传等工作。多渠道充实基层力量,突破层级限制,实现局所联动,通过以会代训,切实加强基层政法干警履职能力,为司法所规范建设夯实基础。

五、以打造精准普法格局为重点,全面提升公民法治素养

一是统筹推进全民普法教育。选优配强“八五”普法讲师团成员、法治副校长、村(居)法律顾问,培养法律明白人,延伸基层法治宣传教育触角,充实壮大了农村普法力量,推动全民普法再上新台阶。组织“法律明白人”通过“荆楚云课堂”“湖北省智慧普法依法治理云平台”等线上线下培训共40余场次。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开展了全市“八五”普法工作调研。

二是大力开展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按照主题鲜明、通俗易懂、因地制宜、注重特色的原则积极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创建。目前,已成功创建法治文化公园、广场、基地等省级法治建设示范点6个、市级法治文化示范点15个。今年,竟陵街道办事处、多宝镇、石家河镇、张港镇等地正在创建法治示范阵地,让群众在生产生活和日常休闲中潜移默化接受法治熏陶。

三是扎实推进民主法治示范创建工作。始终把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作为全面依法治市、法治社会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和动态管理,健全党组织领导的政治、法治、德治、自治、智治“五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探索实施村(社区)积分制管理。

(六)以强化人才队伍建设为支撑,激发干事创业内生动力

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常态化开展纪律教育,从严教育管理监督干部,强化全方位管理和经常性监督,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查处违规违纪行为。举办纪律教育专题党课,观看警示教育片《滥权之殇》,天门市茶廉文化教育基地,引导干部筑牢廉洁自律的“防火墙”。充分发挥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在法律领域的人才和资源优势,紧密联系广大党外律师,湖北鹰之歌律师事务所被列为全市“一域一品”创建两新组织党建示范点。

2024年以来,司法行政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也存在着部分问题,主要表现在全省先进地市司法行政工作相比较,我们改革创新思路不宽,措施不力,具有天门鲜明特点的品牌、亮点不多;工作谋划的深度、广度、力度不均衡,部门合力不够,工作的质效有待进一步提升,具体来讲:

    一是依法治市办的统筹权威还有待增强。市司法局目前承担市委依法治市办议事协调机构工作,但在日常推进工作、部署任务时,仍存在权威不够、监督乏力的现象,部门间协同合力不够,在统筹指导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县)创建过程中,精准发力攻坚薄弱环节尤显不足,打造特色亮点力度不够,创新发展、跨越发展的动力不强。执法、司法、守法普法三个协调小组作用发挥不够。

二是少数领导干部和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意识有待加强,法治意识、法治思维、法治能力有待提升。与市委市政府要求相比较,我们主动融入不够,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作用发挥还有欠缺,如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效果还不明显,服务企业发展没有固化深化常态化;行政复议、法治督察、行政执法监督等重点业务的工作质效还需进一步优化加强,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的意识和能力水平有待提升。

三是基层政府和群众遇事依法、找法、用法、靠法的法治氛围不浓,群众多层次、多样化法治需求供给还不够有力。主要体现在对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职能宣传有待加强,没能充分发挥服务群众的最大优势,在法治宣传方面,少数单位重视程度还不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力度还不够,覆盖面还不够广泛。普法队伍还不壮大。

2025年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要始终紧扣“一个统抓、五大职能”,聚焦支点建设,着眼规范性文件制定、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贯通协同发力,坚持运用法治、突出源头预防、立足就地解决、注重协调配合,发挥风险防范、矛盾化解生力军作用,不断提高全系统应对风险挑战的能力水平,以高水平法治支撑和服务天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是主动融入、切入市委市政府高质量发展大局,从中体现法治建设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争取市委政府对全面依法治市和司法行政工作领导和支持,提升工作地位和影响,进一步形成良性循环。

二是深化法治助企惠民实事项目创建。通过项目创建过程,融入法治元素、增强法治观念,营造法治氛围。加大法治实事项目场景应用力度,让企业、群众得实惠,干部受教育,让法治建设成效可感知可评判可检验,推动工作由虚转实。

三是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完善监督体系建设,建立基层执法监督办公室,拓宽监督渠道,丰富监督方式,深化监督质效,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协同联动,树立监督权威。

四是发挥行政复议作为依法行政晴雨表的作用。按市政府常务会安排,组织好复议明白人的轮训,建立化解疑难行政争议市级统筹工作机制,协同衔接好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加强行政争议诉源治理,真正推动实质性化解。

五是奔着问题去,精准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质效。采取多种方面企业、群众、基层治理中法治难点、堵点问题底数清单,分类施策,先急后缓,实行问题发现、服务、销号闭环管理,有针对性解决法治问题。

六是激发基层调解活力。一所一品打造调解品牌,试行以奖代补,凝聚调动调解组织活力。

七是深入落实普法责任制,扩大普法影响力。司法行政机关先带头通过身边法治故事讲好民法典,带动各行政单位落实好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普法工作,再推动各执法单位宣传好水利法、环保法、土地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部门专门法,通过两年时间统筹协调形成责任明晰、体系完备、专业精准的天门法地图。同时,结合天门实际,将法治元素融入石家河文化遗址保护。积极筹备谋划“宪法馆”。

八是推动合法性审查、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这三项反映政府依法行政主要运行情况的工作信息共享、工作互通,实行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监测,全面准确向市政府反映依法行政工作状况,及时改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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