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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MB1A08302/2022-37929 主题分类 司法
发布机构 天门市司法局 文 号
标 题: 天门市关于统筹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热线平台、网络平台融合发展的说明报告
天门市关于统筹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热线平台、网络平台融合发展的说明报告
发布时间:2022-10-08 09:00

天门市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公共法律服务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不断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热线平台、网络平台融合发展

一、安排部署。印发了《<法治天门建设规划(2021—2025年)和<天门市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天发[2021]16号),《天门市公共法律服务平台融合发展实施方案》,由市司法局牵头,六个律师事务所、天门市公证处、市一医法医司法鉴定所、26个司法所等部门共同配合,构建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实现“一站通”“一线通”“一网通”。

二、具体措施。一是实施网络统领工程。加强天门法律服务平台与湖北法律服务网、鄂汇办政务服务平台的对接,实现网络即时传输、流程全域贯通、数据实时联通、需求动态研判。建立以湖北法律服务网为中枢,以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站、室)、法律服务各业务信息系统和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为支撑的融合发展机制,实现“一网通办”,所有法律服务事项网上受理,网络平台可直接办理或统一调度、转办。全市建立37个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购置8台公共法律服务一体机,分别放置在市公共法律服务大厅、市社区矫正中心以及6个司法所,一键生成智慧法律服务解决方案,并可将相关查询结果自动生成的法律文书发送至查询人手机,已为群众生成法律文书等90余件。同时,对接天门市政务服务平台,实现业务“一网通办”。依托法律服务网平台对服务事项、服务岗位、服务人员进行多维度综合评价,形成有效的服务监管考核机制和数据,作为人民满意度评价的基础和依据。二是实施数据汇集工程。推进市级公共法律服务数据中心建设,对接全省统一的公共法律服务数据资源库,完善数据标准体系,按照统一的数据规范、分类编码、交换格式、系统术语、文件格式等数据标准,自动汇集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法律服务数据,实现“三大平台”数据的关联统计、分析。强化大数据分析对法律服务需求发展趋势的预测,有效评估社会矛盾风险,及时预测预警,提前防控化解重大矛盾风险。建立当事人法律服务档案,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截至目前,提供法律援助人次:残疾人28人,妇女159人,老年人138人,农民工80人,追索劳动报酬69人次,劳务者受害25人次,交通事故146人次,婚姻纠纷52人次。三是实施均衡发展工程。按照《国家基本公共法律服务指导标准(2019—2022)》和司法部印发的《公共法律服务事项清单》要求,制定我市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实施标准,以标准化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以满足人民群众基本公共法律服务需求为重点,优化资源配置、创新服务方式、规范服务流程、提升服务质量,确保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全民、兜住底线、均等享有。重点加强乡村公共法律服务“三大平台”建设。截至目前,受理法律援助案件764件,其中中民事427件,刑事337件,公共法律服务大厅接听来电来访群众6000余人次。四是实施能力提升工程。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站)建设,结合法律服务资源实际和人民群众需求特点,推动法律服务机构采取设立窗口、轮流值班、服务指引、网络进驻、热线转接等多种方式进驻“三大平台”,做到“应驻尽驻”。优化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平台坐席设置,制定《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律师值班方案》,安排6家律师事务所53名律师组成专家团队,为群众进行接听和法律咨询解答工作,线上为群众解答法律问题,提供建议和意见。按照年满意率不低于90%的要求进行考核,提升热线平台智能化水平,推进智能法律咨询语音机器人、在线音文转换等智能化系统的运用。截至目前,共接听来电1200余人次,解答群众法律咨询1200余条。五是实施保障巩固工程。积极与财政部门沟通协调,争取政府重视和财政部门支持,每年将40万元公共法律服务费用纳入财政预算和政府购买指导性目录,统筹利用信息化装备配备和运维等项目经费,向市政府申请407万元建设信息化,为“三大平台”融合顺利实施提供财政保障。加强运营管理,配备充实驻场法律服务人员和工作人员,组织开展协调、管理、指导、监督、统筹、整合等各项工作,统筹服务资源、统筹提供服务,实现公共法律服务的便民化、快捷化、精准化。加强与政府政务服务平台对接互联、相互融合。建立质量监督评估体系、服务评估体系,对平台运营和服务进行动态监管,通过服务评分、质量控制、群众反馈等手段强化服务监管,采用庭审旁听、案卷检查、随机回访等方式,从案前、案中、案后各个环节强化案件质量监管,今年上半年,共抽查案卷100余份,随机回访受援人20余人次,均对法律援助服务表示满意。

三、工作成效。天门市通过不断加强“实体、热线、网络”三大法律服务平台融合发展,为不同需求的群众提供了个性化的公共法律服务,群众满意率达99%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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