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MB1A08302/2023-45973
分类
政务公开
发布机构
天门市司法局
发文日期
2023年11月22日
名称
武汉仲裁委员会天门分会基本信息
文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3年11月22日

武汉仲裁委员会天门分会基本信息

发布时间:2023-11-22 09:05 来源:天门市司法局

武汉仲裁委员会天门分会是武汉仲裁委在湖北省未设区的市设立的首家分支机构。 武汉仲裁委员会天门分会经武汉市人民政府、天门市人民政府批准同意,武汉仲裁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报湖北省司法厅依法登记备案,2022年8月31日,武汉仲裁委员会下发《关于成立武汉仲裁委员会天门分会的决定》(武仲〔2022〕6号),天门分会正式成立。天门分会运行机制与武汉仲裁委一样,是党委领导、政府组建、机构独立、行业自律、司法监督、社会监督的非营利性法律服务机构,独立于行政机关,不是行政机关的内设机构或者下属单位。

2022年11月7日,武汉仲裁委员会下发《关于聘任刘冰同志担任武汉仲裁委员会天门分会主任的通知》(武仲〔2022〕7号),正式聘任刘冰同志为武汉仲裁委员会天门分会主任,负责天门分会日常工作。

天门分会作为武汉仲裁委员会的分支机构,其主要职责是宣传推行仲裁法律制度,宣传普及仲裁知识;根据武汉仲裁委授权,办理民商事仲裁案件。本会受理国内外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争议和其他财产权益争议(如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运输合同、仓储合同、委托合同等民商事争议)。

不受理以下争议:1.婚姻、收养、监护、抚养、继承争议;2.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3.劳动争议;4.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业承包合同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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