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示教育:挑战法律底线,社区矫正“惩”你没商量

发布时间:2024-07-17 10:52 来源:天门司法微信公众号

    在当今这个信息高度发达的时代,犯罪的成本已然被无限放大,对于社区矫正对象而言,积极配合矫正、坚守道德法律底线,是他们顺利回归社会,重获新生的唯一途径。

   马某某的案例,便是对此最深刻的警示。他曾因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一年。这本是他改过自新的宝贵机会,然而,他却在社区矫正期间,公然违背法律,逃脱监管。

2024年4月26日,武汉市人民检察院巡回检察组在天门市社区矫正中心进行例行毛发检测,马某某却以身份证遗失为由离开现场,随后失去联系。天门市社区矫正管理局迅速启动紧急预案,在与公安部门紧密合作下,于2024年4月27日上午将马某某抓获。经检测,其尿液中的甲基安非他命呈阳性,证实了其吸毒的违法事实。市公安局依法对马某某作出行政拘留十五日的处罚决定,并决定对其强制隔离戒毒二年。

由于马某某的行为发生在缓刑考验期内,属于“其他违反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第四十六条之规定,天门市社区矫正管理局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撤销缓刑的建议。

经过审理,天门市人民法院于2024年5月29日作出刑事裁定书,撤销了马某某原判刑罚中宣告缓刑一年的执行部分,决定对其收监执行原判拘役六个月。这意味着,在强制隔离戒毒二年后,马某某还将面临六个月的监禁。

马某某的案例,是一个沉重的教训。它告诫所有社区矫正对象,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积极配合社区矫正工作,摒弃一切侥幸心理。法律的红线不可逾越、底线不可触及,任何违法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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