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某街道主动纠错案例入选全省涉企行政执法典型案例
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示范引导作用,近日,湖北省司法厅针对城市管理、市场监管、生态环境、消防安全、知识产权等重点领域,现选取10个典型案例予以发布。这些案例具有典型性、创新性和警示性,为各地持续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借鉴。其中,我市某街道违反“一事不二罚”主动纠错案例入选,以下为案例全文。
案例:天门市某街道违反“一事不二罚”主动纠错案
【关键词】
违法占地 一事二罚 主动纠错
【基本案情】
2025年3月,天门市某街道收到天门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市资建局)移交某公司涉嫌违法占地的线索。该街道立案调查后确认该公司在未办理用地审批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占用耕地的行为违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决定对该公司处以21.2255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该公司当日缴纳了罚款。随后,市资建局向该街道反馈,2018年8月,相关部门已经对该公司的前述违法占地行为进行了处罚,且该公司履行了罚款义务。该街道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一事不二罚”的规定。
【处理情况】
该街道主动纠错,撤销了案涉《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将某公司缴纳的罚款全额退还。
【典型意义】
本案中产生“一事二罚”的原因在于不同执法部门之间信息沟通、协调联动不畅。但街道在发现“一事二罚”的问题后,及时通过内部纠错程序,主动撤销行政处罚决定书,并返还罚款,避免了行政争议的产生,有效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增强社会公众对政府的认同感,提高行政执法行为的可接受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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