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MB1A08302/2023-28811
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天门市司法局
发文日期
2023年09月19日
名称
天门市司法局对市政协九届二次会议第155号提案的答复
文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3年09月19日

天门市司法局对市政协九届二次会议第155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3-09-19 16:51 来源:天门市司法局

潘言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调解机制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司法行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在收到提案后,局党组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办理方案,积极协调各相关部门及全市各级人民调解组织结合各自职能对相关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梳理,现对您的建议进行答复如下:

一、创新调解举措,巧化干戈成为玉帛

根据省司法厅《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市司法局2022年初制定了基层司法所区域协作制度方案,将全市26个司法所划分为5个协作区,更好地整合和优化基层司法行政队伍人员力量,协调改善司法所“人手不足”“单打独斗”的局面,充分发挥区域协作制度在指导协调化解矛盾纠纷中的作用。协作区主要是联合调处重大、涉及人员较多、疑难复杂、“三跨三分离”(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人事分离、人户分离、人事户分离)等矛盾纠纷。各协作区充分利用区域协作制度优势,创新人民调解工作方式方法,紧密协作,联合调处,化解基层各类矛盾纠纷,助推基层司法人民调解工作。如第二协作区创造“六字调解法”,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融“情、理、法”于一体的优势,创造性运用“熟、德、勤、法、防、活”六字调解法开展人民调解工作,逐步探索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人民调解工作体系,取得较好成效。2022年4月26日上午,张港司法所联合多宝司法所前往张港镇三合村调查了解“邹某明行政执法监督举报张港派出所”案件并向村委会干部了解情况,向当事人赵某华了解事情原委,联合开展此次调解工作并取得圆满结果。2022年5月10日下午,第二协作区拖市司法所联合协作区司法所与京山永隆政法办、司法所,通过四天两轮调解,迅速处置张某在永隆某公司意外坠亡案件,成功化解该矛盾,就事故赔偿达成协议并予以履行。

二、加强队伍建设,优化调解机制结构

一是推动贯彻落实六部门《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积极发展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均配备了2名专职人民调解员,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均配备了1名以上专职人民调解员。二是注重在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医生、教师等社会专业人士和退休政法干警以及其他部门退休人员中选聘人民调解员。三是组织律师积极参与基层人民调解工作,主动加入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队伍,进一步优化人民调解员队伍结构。四是推动落实了5个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的经费保障,其中交调委、家调委、物调委由市财政每年统一拨款45万元,医调委、保调委由其主管部门负责经费保障。

目前全市设有市、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其中在市社会矛盾调处协调中心下设医患、道路交通事故、婚姻家庭、保险、物业等5个行业性专业性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26个,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621个,共有专、兼职人民调解员2760名,已逐渐形成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化解矛盾纠纷网络体系。

三、依托法律顾问,组织培训助力调解

坚持法律顾问全覆盖,进一步发挥法律服务职能作用。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开展,于2022年7月21日在市委政法委组织召开了全市“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推进会,传达学习了《天门市乡镇、村(社区)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的工作方案》,各乡镇、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迅速成立专班,按照责任分工迅速落实,在各乡镇召开“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推进会,与近百名法律顾问签订协议,在乡镇街道分发宣传折页,公示法律顾问基本信息。现已实现法律顾问在全市621个村(社区)全覆盖。法律顾问队伍充分发挥在为人民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服务和参与、指导化解矛盾纠纷调解的作用,也成为农村维护基层社会稳定的“主力军”。

坚持“走出去”和“引进来”的工作原则,进一步提高全市人民调解员业务能力和法律素养。市司法局近年多次组织人民调解员“走出去”,分别前往宜昌、黄冈、十堰等地学习优秀调解经验和调解技巧。同时,坚持与“引进来”“双管齐下”,每年在市级范围内组织人民调解员培训,专邀全国优秀调解员马善祥在市委党校为全市基层人民调解员开展人民调解员培训,邀请武汉市江岸区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吴俊杰为我市人民调解员授课培训。2020年以来,共组织人民调解培训100余次,组织人民调解员培训8000余人次。

四、常态开展排查,分类处置化解纷争

扎实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活动及“调解促稳定、喜迎二十大”矛盾纠纷化解专项行动,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坚持“抓早抓小、应排尽排”的原则,把矛盾纠纷排查作为常态性工作来抓。对婚姻家庭、邻里、房屋宅基地、合同等传统多发矛盾纠纷,以村(社区)为单位,每周开展一次矛盾纠纷排查,在乡镇(街道)每月开展一次排查;对涉企、涉军等矛盾易发多发领域,以及涉医疗、物业、道路交通、保险等特定行业领域,开展有针对性地专项排查;对在重大节日、重点时期和敏感时段,针对刑满释放人员、社区矫正对象、缠(闹)访群体等重点人群开展重点排查。            

2020年,全市调解案件1930件,调解成功1889件,调解成功率97.87%;2021年,全市调解案件4649件,调解成功4448件,调解成功率95.67%;2022年,全市调解案件3465件,调解成功3284件,调解成功率94.78%。2023年1-8月,全市调解案件2585件,调解成功2455件,调解成功率94.97%。

下一步,市司法局将围绕如何在人民调解工作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各类调解以及调解与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衔接联动,着力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为天门打造“三区三基地”,加快建设全省四化同步发展示范区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和优质法律服务。

再次感谢您对司法行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天门市司法局

                             2023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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