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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门市司法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6-03-11 09:38来源:天门市司法局

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天门市司法局编制的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政府信息公开2015年工作要点落实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及咨询情况、收费情况、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七部分内容,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一、政府信息公开2015年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按照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的目标,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工作开展情况及其成效。

为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开展,提高司法行政工作的透明度和办事效率,我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和分工,同时成立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有效地推进了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1.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机构。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文件精神,采取有效措施,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东平同志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确定由局办公室牵头,并指定由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大推进和协调工作的力度。

2.明确工作内容和任务。依据市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一系列工作制度,明确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内容、形式和公开、受理、回复的反馈机制。

3.政府信息公开初见成效。在市政府的指导下,在局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全局各所和科室的共同努力下,我局政务信息网站能做到公开信息及时发布和更新,信息质量能做到全面和准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公开内容。为了让公众更加及时全面地了解司法行政工作动态,2015年,我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2条,其中工作动态信息51条,机构人事信息3条,通知公告8条。

(二)公开形式。一是在本局门户网站和部门信息公开网站上公开。二是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其他辅助方式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年度未收到组织或个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未收取组织或个人的政府信息申请公开费用。 

五、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投诉的情况  

本年度没有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5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虽然取得了一些新的成效,但在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方面,与人民群众对司法行政信息公开工作的期待还有差距,网上办事功能还有待进一步完善,网上互动频率需进一步提高。2016年,我局将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的推进力度,进一步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尤其是把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继续深化信息公开内容,扩大公开范围,拓展公开渠道。进一步完善网上咨询、网上信访、政务微博等互动栏目的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长效机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机关日常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切实落到实处,以确保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继续加强与政府各部门之间的沟通、交流与学习,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与水平。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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